趣话赌酒
时间:2010-06-06 00:27来源: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简.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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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酒本是好东西,有朋远来,心诚以待酒,然而,如果让主人苦劝才能叫客人喝下去,想来是必有缘故地了。定然是这酒的等级不高,怕客人嫌了,就用了心机劝喝。只是这酒虽好,多了就不为美了。非得要别人喝的显出原形、露出丑态,那就不是待客而是心存他念了。
民国文人陈延灿的《邮余闲记》中,关于赌酒,有以下记载:
古者设酒原从大礼起见,酬天地、享鬼神、欲致其馨香之意耳。渐及后人,喜事宴会,借此酬酢,亦以通殷勤,致欢心而止。今若享客而止设一饭,以饱为度,草草收场,则太觉索然,故酒为必须之物亦。但会饮当有律度,小杯徐酌,假此叙谈,宾主之情通而酒事毕亦。何必大杯相劝,互酢不休,甚至主以能劝为强,客以善避为巧,竞能、争智之场,又何有欢心哉?
北方塞外,民风豪爽。大抵是游牧民族后裔血统的缘故,那马背上“一手抱女人,一手举酒囊”的传统依稀可见。每饭必酒、每酒必劝、每劝必赌。那威风,那豪气,定会让习惯了黄酒的南人看了汗颜的。不由在心里生出:这哪里就是现代文明滴人......犹如民国时期、那些绿林好汉一般。
赌酒的方式很多,仅据自己的经验,总结以下几种:
划拳:
划拳,可谓是历史悠久,古已有之。两人互伸一手,并口中呼叫1——10的数字,以口喊数目与两人伸出手指数巧合为胜。如:甲伸出四只手指,口呼6,而乙恰巧伸出两只手指,就是甲胜,乙则要喝酒。这种赌酒,呼声震天,气氛热烈,尤其是酒多之时,隔座位两人,双臂悬空与桌,涨了红脸,瞪了圆眼,与菜肴之上,唾沫飞溅,口中念念有词,大有把对方置于死地而后快之意。决然没有了待友的意思了。这时,桌上拳、手横动,煞是恐怖。若朋友输酒,就要罚喝,看来,这酒,就使人联想到先辈们喝过的辣椒水——是刑具了。
吹牛:
选骰子6只,置两盘中。每盘3个。以一小碗扣住。举臂猛摇。“咣”地一声置于案上。分别偷看了,然后叫点。双方互叫,以叫对两个里面、6个骰子的总和为胜。如:一方喊三个三,对方就必须叫三个四或四个四,三个四或四个三,只增不减。若自己的小碗中是三个四点,就可以喊五个四。加上对方的(或许有)两点。以最后看谁说的对,谁坚持到最后,为胜。这赌酒、一如国家那局统计的国家GDP和人均收入,多有诈数。此赌酒,是酒量、智力,意志和心机的考验。很有些趣味、只是那喊叫声,绝没有了待客的意味,使人耳不忍闻。
打棒子:
以老虎、小鸡、棒子、虫子为口令,二人各持一筷,抡圆了臂膀,互相用力相击,在筷子相撞的同时,互喊以上四动物。如甲喊了:老虎。而乙则叫了:小鸡。那乙便饮酒。棒子打老虎、老虎吃小鸡、小鸡吃虫子、虫子磕棒子、以此循环为输赢。这种赌酒男女皆喜欢、男不会划拳者及女士多用。
猜宝:
一人手握一物(如火柴杆儿或酒瓶盖),双手背向身后,复出一手,紧握。叫对方猜:“有,没有!”并说:有了你喝,没有我喝,或者:没有你喝,有了我喝。然后,展开手掌,看掌心是否有那物件,以定输赢。这种方法,比较文明娴雅,女士使用较多。
........还有许多,不累述。
好酒之人,始坐于酒桌,大多是矜持的。对酒,表现的似有仇,极是谦恭。必以不善饮而自羽,仿佛压根就不认识酒一般。然而,一旦酒过三巡(前三杯规定动作)饮过后,那情形又自是不同了。座上的人们,便都显出英雄本色,6人在两个小时内喝下10瓶、60°的套马杆儿,还依然有挑战和不服之声。
于是,英雄便产生了。若夸奖了某人海量善饮,那被夸者,犹如中了500万的奖金。兴奋和满足,溢于那张油腻腻的红脸。至于酒后的狂吐和吊瓶,那就不是在这里说滴事情了。下次再坐到桌前,还会谦逊地说:我不行,不善饮底......可是,跃跃欲试又虚与委蛇的表情,溢于言表。
是故,这饮酒,也就牵出了人品。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诚实的标志。喝的多、喝醉了,这个人好交(往),那就成为诚实的代名词。只是,我总也想不通,那好酒的叛徒、汉奸和奸佞小人也并不少见呢?
记起了改革开放之初的一个笑话:
有美国友人来塞外小城洽谈合约。在欢迎的酒会上,中方代表兴致勃勃地举起酒杯:“为了我们远来的朋友、干杯!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干杯!”热烈的场面,宜人的热情,令人感到温暖。祝词被翻译过去后,几位外国友人、也非常豪气地连连说:“OK!OK!”举起高大的高脚酒杯,大半杯浓烈的草原白酒、便一饮而进。
两杯过后,这些美国的朋友,就被背扶回了宾馆。口中喃喃地说:“NO!NO!”
我们的酒仙们,还没使出看家的功夫和赌酒的本事,就把老外给放倒了。翻译后来说:那几个美国人说:中国人不诚实,说好了要干杯的,却只喝一点点.......
“不诚实?”我不知道是否与狡猾同义,是老外的蠢笨,还是国人的聪明?总之,那些老外,在宾馆休息了几天后,洽谈合作的事宜、也就不了了之。
这酒本是好东西,有朋远来,心诚以待酒,然而,如果让主人苦劝才能叫客人喝下去,想来是必有缘故地了。定然是这酒的等级不高,怕客人嫌了,就用了心机劝喝。只是这酒虽好,多了就不为美了。非得要别人喝的显出原形、露出丑态,那就不是待客而是心存他念了。
想起一则故事:清朝有一知府,极孝顺,家母每每用饭,便立候一旁,用完一碗后,必请求加餐,不听时便跪求,非允许添饭决不起来。老太太没法只好屈服。却恳求媳妇道:请你告诉老爷不要再孝了,我实在受不住了.....
赌酒和干杯之类,多是主与客的互酬,原是合情理的事儿。但当有律度,尽其所能却不可太过量。倘若达到了现场直播(呕于桌),那就不是敬客,而是以窘人为乐了。
喝酒如此,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事物,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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