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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皮的光荣与梦想

时间:2009-10-30 18:46来源:读者论坛 作者:荒原 点击:
  出来的那天,太阳很刺眼。母亲来接我,她象一株苍老的榕树站立在一处阴影里。她的脸上己看不到了往日的梦想。回到家,才知父亲己在几天前离开了这个世界,母亲说他走时,不想带走一丁点光荣。

  本人名叫牛皮皮,不好意思,名字矫情一点,听起来肉麻一点,是我的小名啦。我是101代单传,家里从小当心肝宝贝娇惯,娇惯得我发育都不太好,28岁乍看还象18岁,不过18岁的样子也总算有点成年的样。前几个月的某天跟着妈去割了包皮,就在那天走出医院时,在风和日丽的天气影响下,我改了名,各位务必记住;以后路上不小心撞到我,要记得叫我牛大皮,这是我正式的大名。


  据考证,我的先祖也算世出名门,我最老最老的祖宗,原是跟牛魔王混的,是他身上的一只牛蚤,说来虽是在牛魔王豪宅里打打杂的一只小蚤,但总算也沾了点仙气,下凡间,怎么着也算是只仙蚤,这只仙蚤在凡间也当真风骚得很,风流快活了一世,在与一连串美女们勾勾搭搭的化学反应后,直接的后果就是我们牛氏族谱里的那些名目繁多的牛名及牛皮哄哄的光荣事迹。


  吹牛皮是我们家传的独门秘籍,翻看家史,曾记载先祖有过当众把一只母牛从地球吹到月球的事迹,据说等了十天,才看到天上飘回来一张牛皮;堪称壮举,一时传为佳话。吹牛皮为我的家族争得了无上盛名与巨富。少时听爷爷说,我们家以前钱多得用牛车一世纪也拉不完,家里做饭生火全用银票;比如说做碗清汤面吃吧,也得烧掉十万两银票。钱太多了也绝不是好事,最离奇的一则轶闻是:某次某位先祖想出门消遣一下,还没跨出门坎10公分远,就碰见10个乞讨的,100个守着打劫的,1000个投怀送抱主动献身的娘们儿,真是令人啧啧称奇啊!所以,那时候,家族的子孙们一出世,就被灌输怎样散财。那时用的尿片也是银票,那些先祖们一个个可爱得象散财童子。


  俗话说得好,阳有衰阴有缺。记得南唐有个叫李煜的写过一句流行歌词:一江春水向东流,逝而不返。就这样了,盛极必衰;待到我牛大皮出世,有一次尿片用完时,我父母才猛然发现我的尿布早就不用银票,而是要用人民币买的。可家里竟不知不觉穷得买尿片的钱也没了。也难怪,那年头连纸钱也赋予了人民的称号,那还有什么财富可供个人留下的!?人民即大众,所以财主的钱必须充公,没枪毙我爷爷,也是我先祖喜好散财积下的阴德。不过在我父母,最初从贵族、财主的身份来到人民大众中,千金散尽后倒有一种翻身作主得解放的喜悦与轻松,照时下的话说:那是个激情燃烧的年代。


  激情燃烧着,就是饿着肚子没有卡路里心也是暖的。但激情也肯定会有燃烧完的一天吧,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能量守恒定律里早揭示过的。于是,在1970年的冬天一个我没有尿片换的日子里,我父母总算很现实地从我的尿片联想到晚上吃的小米粥也没了。接着,便有了如下一则绝对真实的场景描述:一间古老而落败的屋子里,昏暗的煤油灯下有一张没有油光的餐桌,我的父母贴着餐桌对望着,坐在两条破长凳上。母亲有点疲倦地抱着我,我正狠劲地吮吸着她干瘪的奶头(万幸的还有点奶水,就是凭这一丁点奶水的记忆,我一直坚持认为我的童年还是幸福的)空气里有种正在疑固的悲哀,正是在这种状况下,我父母开始在那个年代里很反动的怀念起先祖的光荣与梦想。最后,在左三下右三下的摇头叹气中把那种殷切期待与希望的目光投向了我,当时的我竟没有发现这目光里凝重的压力,多年以后我一直在后悔那时被¥¥乳头诱惑而忘了表示反对,也许这便是宿命吧;从此后我便为这宿命而活着了。


  为着这份家族的光荣与梦想,我在1978年背着书包去上学了。为了这份家族的光荣与梦想,我用以前吃我母亲奶头的狠劲读着书。那时我的成绩很好(这不是牛皮)照老师的话说,我的前途光明远大,虽然我还不懂光明远大的前途是什么样的前景,但我猜测这一定与一顿饱饭有所关联;因为我看见我父母听到这句话时竟很开心的笑了,还特别意外地用手摸了摸我的头。(被父母摸头的感觉真好,这是我以后长大了一直怀念着的一种情结)而在我的印象中,父母的笑一直很吝啬给予,唯有不多的几次,在家里人都有饱饭吃的时候,才有过说几句笑话的轻松笑容。


  那时,似乎只要我的成绩好,并能够一直好下去的话,那么父母的那份光荣与梦想,就有着可期待性。所以,我相信只要我用功读书读出好成绩,虽然父母的日子很清苦,也便始终有着希望的甜头。便是这种甜头一直提供着生活的热量,支撑着父母在贫穷饥饿的日子里不至于倒下。他们几乎将不多的食物全供给了我,虽然我缩小到最低限度的胃里差不多一直半饱着。而我又有什么可埋怨的呢?他们总是饥饿着的,甚至比不上那头奄奄一息被人丢了,让父母当宝捡回的猪吃得好。而那头猪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其实在我这样的父母手中这也算不得奇迹,而我也在父母的宠爱下活着,有时候这份娇宠下的我的奢侈很让我愧疚不安,但随着日子一天天反复的过去,也便麻木了,到最后甚至于为肩负的那份光荣与梦想而心安理得。


  岁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考入城里的重点中学;三年学费大部是卖了那头猪供我的。16岁以最高分升入高中;三年学费大部是那头猪后代的二头猪卖了供我的。这六年大体过得如以上流水帐,没什么特别可讲述的。如一定要我讲点什么,我想讲讲父母当初捡回的那头病猪,那头猪就某点讲是幸运的:幸好碰到了我的父母,才有活下来的奇迹,确切的说是因为我活着,因为我身上的那些光荣与梦想,它才活着,它活在我父母的光荣与梦想里,并因此也格外亨受着我父母的关爱,这对于一头猪而言确实是种幸运或幸福。所以,当那天在隔壁的屠夫王二把它在一连串的哀嚎中拉出时,在我父母的眼里;它的这串哀嚎如一串音符般动听。他们觉得这是一种快乐的表示,在他们心中为着这份光荣与梦想的一切付出,都是没必要埋怨的心甘情愿。倘如他们是那头猪,他们会毫不犹豫的主动走向屠宰场,扑向王二的杀猪刀。只要我活着,只要我身上的那种光荣与梦想还可期待的延续着,他们的这种彻底的付出就是最大的幸福。便这样因了我,那头猪的家族也连带着不知是幸运还是悲哀的,也被赋于了光荣与梦想。


  岁那年,我高中毕业。接着便可预期地收到了一所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当我激动得红扑扑的脸,面向父母交上那份通知书时,我看见父母皱巴巴的手拿着光滑平整展开的通知书,颤抖的好久说不出一句话。正在我为他们疑惑着愈来愈担心,几乎一刹的不约而同,他们深深的喘了口气出来,一连迭声地结巴说:「好,好……」笑容便没有预谋地在他们的脸上绽开,竟抚平了不少皱纹,奇异地年轻起来。那天,先祖遣传下来的一切荣光都好象恢复了,我家也好象一日间莫名其妙地暴富了似的,父母竟眉也不皱一下,就当场杀了一头猪煮了三大锅,摆了十多桌。那晚,杂七杂八的不管认识不认识的,在飘浮的肉香中,在吆七喝六的酒味里全成了我的亲眷,直到剩一堆猪骨头为止。那晚爸醉了,我也醉了,我们象兄弟一样勾肩搭背的睡在一张床上,妈笑了一晚上。


  学校开学时,我揣上一沓卖猪钱,在父母到了八里再十里的送别下,我走向学校去报到。也在这时候我才清醒过来,我的光荣与梦想还在延续着并没有结束!


  到学校的那日,广播里正播着<<外面的世界很精采>>这首歌,而对我这个穷得老土的人而言,大学校园里己够让人眼花缭乱的精采了。几乎是一刹间感觉到钱对我忽然很急迫的重要起来。现在才深刻地体会到人民之间是有差别的,而这种差别绝不是我家与隔壁屠户王二的那种差别;我家与王二的差别还大体停留在我家养猪卖猪,他家买猪卖猪这点上,虽然他富点。可那时谁穷谁光荣这革命的口号里还能找回些自慰。而现在当我从小山村的家里走进城市时,才倏然发觉外面的城市早就变了,一小部分人象有神通似的,突然令人羡慕得要命的暴富起来。现在他们是富且光荣并亨受着。不知为什么,离开了那个小山村以后,忽然我失去了穷着的勇气。每每当我躲在角落里,偷窥穿着在夜晚也能发亮的衣服的那些富家公子,在校园草坪上与换来换去的班花校花们进行爱情的生理反应时。每每我偷偷地捡起别人丢了的半块面包或吃剩下的肉包子胡乱塞进口里时,我悲哀得连自慰的力气都没有。失落后便是丢了灵魂的自卑,自卑让我越来越怪僻,我愈发的沉默寡言,我没朋友我也不交朋友,我没有交际,只有孤独里的些许自语。


  日子一天又一天过去,过去的都是些可忽略不计也是我不想记着的日子。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叫春花的女孩,我才忽然激动得开始写起日记。那是一个阴沉沉快要下雨的傍晚;我已有二天只吃一餐了,肚子饿极。那天,我躲在角落里观察算计着学校餐厅里人散光时,才紧张兮兮又竭力装着若无其事的踱进餐厅。一眼就瞥见了一张餐桌上,还剩着一只冒着热气的肉包子。我赶紧胡乱瞟了一下四周;这只是例行动作,凭一贯经验这时大多是没人的,即使有人我也尽可装成自个买的很自然的塞入口中。可就在这天,始料末及的尴尬还是发生了:在我的手刚闪电般伸出并准确地抓住肉包子时,才发觉身旁有另一只手也刚刚伸出。我惊愕的拿着肉包子,呆呆的脑袋一片空白的望着那人,那是一个穿着农家女孩常见的那种格子衬衫的女孩,衬衫上有几处显眼的补丁,清瘦的有雀斑的脸,扎着两根发质枯黄的羊角辫。她也呆了,怔怔的看着我,就这样手足无措的我们对看了很长的几秒,最后又几乎同时蹦出一句自己都不知当时怎么想到的话。


  我结巴的说: 「我捡起来把它丢了。」


  她绯红着脸说:「它是我剩的,我想拿回去当夜宵。」


  「哦,你拿去。」我象捏着烫手山芋似的立马放到她手上,再尽力装出很自然的表情,赶紧努力控制着脚步的节奏,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出餐厅。


  当我走入校园的一处静谧的小树林,突然心酸得忍不住准备坐在树下甩几把泪,释放一下心情时,才发现她还跟着我。我突然的暴怒起来,狠狠的看了她一眼说:「跟我干嘛,刚才的笑话还嫌不够好笑是吧,我穷我饿我天天在捡别人的肉包子吃行了吧,我现在还想哭一哭,你是否还想站着看下!?」


  她看着我,很冷静的神态,用一种很冷静的语调对我说:「请你相信我,这世上这一刻想哭的绝不会只有你一个人,但请你不要哭出来,就算为了我今天站在你面前,你也不该哭出来,当你哭过第一次,你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她说完,接着就把手中的肉包子分成两半,伸手递到我手里说:「吃吧,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这肉包子是我们两个人一起捡的。」


  后来,在交谈中,我们愈来愈多的找到了,在相同境遇下所共有的话题。也知道了她叫春花,一个很适合她的名字,就象我一生下来就该叫牛皮皮一样的适合,她是高我一年级的女生。


  这样,就象所有俗套的又合乎情理的故事一样,男生牛皮皮和女生春花恋爱了。虽然我打小发育不良,瘦小得如初中生的样子的我,压根没想过要恋爱也似乎不懂恋爱是啥子,但我想我确实恋爱了。花前月下,风花雪月不是富家子弟的专利,我牛皮皮也有爱的人。虽然春花不是美女,虽然凭我充满好感闪着爱情的亮光的眼去打量,也只有50分的模样,但和她恋爱还是找回了一点自以为是的自尊。


  和春花的爱情带来一个最直接的好处便是:我们天天有肉包子吃,一人捡一人放哨,合作得轻松又愉快。在这种合作中我们的爱情也似乎加速得热乎起来,有一次我们肉包子吃得饱饱的,坐在树林里打着嗝乐着时,忽然春花侧过头闭着眼嘟着嘴说:「吻一下我,要亲嘴哦。」


  我也学着她闭上眼怯怯的对上嘴亲了一下,就赶紧缩回。


  她羞红着脸说:「什么味道呀?」


  我不好意思地说:「就包子味啊。」


  她大笑了起来,重重的捶了我一下:「就知道吃啊,你祖宗一定有饿死的。」


  谁说我祖宗有饿死的,饱死的还差不多。于是我对她重复了我爷爷告诉我的先祖的那份曾经的荣耀。我一本正经的说,她却当玩笑,呵呵笑得直打颤。


  我急了,很严肃的说:「春花,你要相信我,这是真的!我总有一天会恢复祖先的那份荣耀,我一生都将为这份光荣与梦想活着!」


  春花收敛了笑容,很疑惑的看着我;空气有些滞重,一直过了几分钟,她才又挤出一丝笑容说:「你是一个有梦的人,你会比我快乐。」


  「皮皮,后天我生日。我从没有过过生日会,后天你记得祝福我一下哦。」春花说着忽然感伤了起来。


  我打算象个恋爱中的男人一样给春花过一个意外的生日。


  可我翻遍口袋,却连买一张贺卡的钱也没有。可为了春花的生日,我决心一定要弄些钱。我绞尽脑汁想,揪住自己的头发想,就是想不出弄钱的主意;直到脑中偶尔闪过一个高中同学的名字。


  那同学在离我不远的一所大学里,算是个有钱的主。凭着与他同学三年的情份,借几块钱应不难吧;我这样想着欣然的马上象只猎豹奔出校园向同学的学校蹿去。


  到了那所学校,打听着找到他的班级,他刚巧不在。打听着找到他的宿所,他刚巧不在。刚巧宿所里没一个人,刚巧谁粗心地把一台精美的放音机随便放在桌上……刚巧的刚巧后,我便象捡惯的肉包子一样轻松的把它捡到我的口袋里,尔后哼着小调走了出来。


  卖了放音机,我给自个买了一件象样的衬衫,给春花买了一件裙子。为她的生日准备了一块蛋糕、一张贺卡、一包巧克力。晚上,找到校园一僻静角落里的一张石桌,布置好,就洋洋得意的等着春花到来。


  时间一秒一秒过得很慢。春花终于来了,当她万分惊讶地站在石桌面前时,她吃惊得张着嘴可爱得似初入仙境的童话娃娃。好久才回过神费力的吐出一句话:你哪来的钱


  谎,我自然早就编好了,早等着她这句话了。我说:春花,我对你说的我家先祖的故事是真的,十天前我爸在家里院子里翻地挖出了一整坛金条和洋钱,这不马上给我寄了一笔钱。今天才收到,告诉你我现在有钱了,以后我们不必再捡馒头吃了。


  一个在贫穷中受尽煎熬的女孩,总是很容易相信奇遇,春花也不例外。那晚她象个公主一般快乐着。此时,我就是许诺说给她一座城堡,她也会相信马上会出现在她眼前。


  改天,我走在校园里,一切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别人看我的眼光全变得异常的热情。那帮富家子弟老远看到我就打招呼,或拍拍我的肩,好象在从前的从前我就己经是他们的圈里人似的。那些校花班花就如恍然大悟地发现我的贵族血统,碰到我一个劲的向我行温柔的注目礼。更要命的是;春花也仿佛一夜春雨后的笋,完全变了个样,换上了我买的裙子,还真有几分妩媚。原本沉默寡言内向的她,忽然象兔子一样活跃起来,和每个女生都亲热得要扑在耳边咬着说话。远远的看见我,就蹦蹦跳跳的跑到我前面,挎着我的胳膊,对每个路过的人傻笑。而以前约会,我和她就是一前一后的走着,也要偷偷摸摸的。


  一切都好象在证明,我己找回了先祖的那份光荣与梦想,但我的父母却不能分亨。


  又和春花坐在树林里,这一次她主动地热烈地吻了我。尔后她问:「什么味道啊?」


  我有点茫茫然的失神,说:「肉包子的味道。」


  她娇嗔的拍了我一下头:「还记着肉包子味啊!再嗅嗅我身上有什么味?」


  这才记起昨天她向我要了钱说去买瓶香水:「哦,有香水味。」


  好闻吗?她自己做了一下深呼吸问


  嗯,很香。我若有所思的说着


  在我第二次来到那个校园,将并不属于我的东西捡起放入我的口袋时,我知道我再也不会回头了。渐渐的我开始麻木成习惯。到后来我甚至真的把那个校园,当成了我先祖留下的光荣与梦想的宅邸。而里面的东西则是先祖留下的任由我取舍的财富。我开始心安理得的接受一切虚荣的派头,我很可耻的奢侈着,我挥霍着亨受着。


  这时候先祖遗传下来的家族基因,开始极致地显现出我在某些方面的天份。臂如在吹牛与骗人方面,我就十分让人信服的相信了;我曾在校园的池塘里看见过恐龙,并在一个月夜让所有和我在一起的同学,都相信了两只偶尔飞到校园池塘里的两只野鸳鸯,就是两只恋爱着的微型恐龙。我的家族在我的讲述里拥有一个千年王朝,我是血统纯净的101代单传的王子。我注定要继承一个王朝,光荣与梦想的王朝!最后,我说我只是梦游到这个国度。我总有一天我会回到属予我的王朝去的。这一切他们全信了,以致我自己也信了自己的所说。


  可现实终究还在梦的另一个国度存在,该发生的还是逃避不了的要发生:有一天,一只手推醒了睡梦中的我,我好不容易揉清惺忪的睡眼,才看清是两个公安站在我面前。我平静地穿好衣服,梦游似的跟着他们上了车,来到了一座有大铁门的大院里,来到一处类似学校宿所的狭小房子里,同住的是十几个光头,每天都有包子吃,菜汤喝。


  在那里一住就是差不多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我成了监狱里最受欢迎的人。我每天都在讲述家族的辉煌历史和我个人的传奇经历,我对他们说我年轻时(其实我那时也只有21岁)曾想把月宫里的嫦娥骗到梁山上卖了,却被更有心计的嫦娥一脚踹进孙二娘的黑店里,还好我装疯卖傻死里逃生。这以后我学乖了,带了一些祖传的金条去北极炒地皮,收购企鹅,结果被一个爱斯基摩人骗得血本无归。无奈之下,只好跑到金星找金矿淘金,辛辛苦苦找到一条矿脉却被金星人宣布为国有,还被流放到土卫六做了三年挖甲烷冰块的苦力……但吃这些苦都没关系,一个肩负家族的光荣与梦想的人,这是必要的磨练。我继承我的家族与梦想,是我纯正的血统注定了的,总有一天,我将完成一些类似将太阳骗出太阳系卖了的壮举!每个人都乐呵呵地听着。我问:我说的你们相信吗?每个人都笑着答:相信,都相信。我觉得我最后一句实在问得多余,因为我说的一切确实都发生过,我应该先相信自己,不必管别人信不信。


  差不多三个月过后,法院判我无罪。这让我很惊讶,这里面的某种原因,没有人告诉过我。我想一定是他们知道了我的家族与血统,而象我拥有这般高贵血统的人,做任何事都应被宣布无罪的。


  出来的那天,太阳很刺眼。母亲来接我,她象一株苍老的榕树站立在一处阴影里。她的脸上己看不到了往日的梦想。回到家,才知父亲己在几天前离开了这个世界,母亲说他走时,不想带走一丁点光荣。


  可我牛皮皮,注定了的怀着光荣与梦想继续走下去,这是我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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