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使丁浩浑身颤栗,额前涔涔淌着汗珠。这档事令他惊惧,而又有些渴望。他试图缓解压力,用马克·吐温的方式胸脯挺贴墙壁。可他发现反倒会更紧张,他开始咒骂马克·吐温是骗子,而且是绝世骗子大师。
他下狠劲捣墙,霎时疼的龇牙咧嘴,墙倒没任何变化。剧痛之中,他庆幸还好打的不是玻璃窗,不然定会血花四溅,洒一地,难清理不说,手也废了呀!
今天将是他立功的日子,想起就感到骄傲。成为社会功臣后,大家都会羡慕他,他想成为英雄,抑或救世主。
他为立功做足充分练习,尤其是立功后别人投来钦佩目光时,他将摆出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接受大家的啧啧称赞。再则拿刀的姿势也练得炉火纯青,赛职业人士,瞧不出丝毫破绽。
他手指紧嵌腰间的小刀,朝公车站踱去,他打算上车,因为今天将做的事正是上车偷东西,小刀只是唬人。
一辆三路车驶近,三路车通常人最多最挤,密密匝匝人群中极易下手。于是他挤上车,车上人满,打车头一直站到车尾。
车缓缓而行,他站在中央,至于为啥坐这儿只有他自己知道原由。上车后脚却不自觉打起哆嗦,毕竟是头次,紧张理所当然。他竭力强迫脚停住颤抖,可无济于事。
丁浩在等时机下手,看中一个站在旁边的老大爷后,呆呆的出手了,他僵硬的手沉重前伸,脸上泛起生铁之色。动作故意做的很明显,周围的人当然都瞥见了,但都只用余光瞟,却不敢正看。无一人吱声,老大爷也没察觉。丁浩从老大爷口袋中掏出五元钱,这是口袋中唯一一张。他举起那张钱,冲周围的人嚷,我在偷东西,你们看见了应该报警。
众人惊异的转过脸,心下暗自窃笑,面上却表情呆滞,默不做声。
丁浩又扯起嗓子喊,你们都看见了,我是小偷,快打110报警呀!
听到他的喊叫,众人像石头一样僵住了,恐惧骤然慑住了他们,以为他是在恐吓他们不要报警,又瞥见他腰间的刀,众人哑口无言,吓的大气都不敢出。
说时迟那时快,丁浩掏刀架在一个青年脖颈上,脑袋凑上前厉声吼道,快报警,快!
壮青年迫于无奈掏手机拨通110,随后丁浩自然被抓到了公安局。
几名警察询问他的动机,丁浩粗眉跳动几下,郑重其事地说,上次我下了公车,才发现口袋中的三千块不见了,我想当时车上的人决不可能没看见,却没一人抓贼或拨110,我这样做是为了帮助大家改正这个恶习,那以后再瞧见小偷就会主动报警了。
几名警察没好气地边听边记,最后宣布,好了,你不符合拘留条件,可以走了。
丁浩却像霹雳般闪起怒意,气鼓鼓地厉声道,你们就这样把一个小偷放了?这咋行?我是小偷,你们对小偷要严惩,应该把小偷的手剁了,看他以后怎么偷。
一名警察咯咯笑了,眯眼说,你的意思是,我们应该把你的手也剁了?
丁浩频频点头。
最后经过几名警察讨论,决定封丁浩为“城市抓贼先锋”,还发给他一个特制报警器。只要发现贼,按下报警器,警方就会准确锁定具体地点或车的路线,然后及时赶到。
丁浩成了先锋,觉得可光荣哩!往后走路昂首挺胸,器宇轩昂。期盼已久的梦想终于实现,经过一番努力,终成功臣。以后一定要多抓些贼,为社会做贡献。
他又幻想帮警方抓住贼后,电视台、报社记者采访的画面:记者举着话筒赞扬,你真是我们城市的英雄啊!他摆摆手,装作满不在乎,不、不,我只是个普通人。记者又问,你为什么敢挺身而出?他笑答,为了人民、为了社会……想到这他嘴角浮出一丝微笑。
而后每次坐车他都明察入微,一次还真瞧见小偷。只见一只黑手悄然伸入熟睡人口袋,娴熟地掏出钱包,接着又迅疾转手另一人。
丁浩乐颠颠伸手打算按报警器,这可是立功的好机会,正欲按下,但转念一想,他妈的,老子在车上丢了三千块,让你们也尝尝丢钱的滋味。
到站后丁浩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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