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稿子,忽然想起了孙犁先生的那篇《老家》。
上次读它,是做阅读题,当时只是纠结着“写法”,“情感”之类的论述。如今与它重逢,才真正被那种乡情感染,唤起了心中的那份思念。
想起那个住了十三年小村子了,它是那么普通,没有古迹,没有景观,东北平原上遍布着千村万落,它当是这群星中最黯淡的那颗。若说硬要为它加些名目,巨匪杜立三于此落草,这是唯一的“名人”了。
也许你奇怪,既然别无长物,又有土匪盘踞,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可爱?
是啊,我爱它哪儿呢?土地?普通的黑土,难道能长出什么朱草灵芝吗?河流?不知名的辽河,可比长江黄河的壮阔吗?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打家劫舍的土匪,比得上吴越才子,中原义士吗?
可是我就是那么爱它!
那土地,也许没那么肥沃,可是正因为不肥沃,需要精耕,才培养了乡亲那种勤劳的品格!想起打春的时候,壮实的男人们,扛着锄头,牵着牛,踏着星光,在田里那样奋力地拉着,推着,甚至还要骂几句,骂土太硬,没化开,骂归骂,他们到底是爱这土地的,于是那样精心得勾画着,一道道痕,笔直的伸向天边。可惜这样的场景只见过二三年,庞大的机器渐渐替代了渺小的人,可是人们勤劳的品格是永远不会变的。可惜我家出了三个老师一个工人,没有地,长在农村却没种过地,是多么遗憾!
那水,也许没那么雄壮,可是正因为不雄壮,才滋生了一种亲切!小时候年年春游,在辽河边的林子里,燃起火,肆意烧烤着香肠等等的半成品,每每是半生不熟,我们却能品出大餐的味儿!家门口的池塘(方言叫大坑)永远是欢乐的地方,夏天捉蜻蜓,捉蚂蚱,冬天滑冰车,打雪仗,被青草绊倒了多少次,在冰上滑了多少跤。可是我记忆犹深的,还是在岸上的柳树下,悠然的搬来凳子,读几篇童话,和三俩伙伴下下棋,说会话,夜晚终于带来了凉风,于是看看月亮星星,直到爸妈爸妈威胁着,恐吓着,才恋恋得回家。
那人,也许没那么高的才情,可是正因如此,才显出难得的纯真,那样真实的活着!挺拔,坚定,幽默。记着男人们,每餐都要喝几盅酒,脸庞渐渐红晕,半醉之间哼几句歌,女人们一边骂着:“死鬼,看你再喝酒”,一边端起壶,习惯性的热热,再缓缓地倒在盅里,有时候也抿一点,孩子们呆呆的看着……
近六年没回去了,老家的地,老家的水,那些可爱的人,都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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