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每到新年来临的时候,许多的人家的门前,总会点上一盏明亮的灯,一来增加节日的喜庆,二来表示这户人家的日子火红,并且能让远在外的亲人,看到了灯就会想到了家,甚至在农村有这样说法:大年三十的火、月半十五的灯。所以在农村,对灯火是非常有讲究和迷信的:谁家三十晚上的火最旺,谁家十五晚上的灯最亮,谁家来年的日子就一定火红….. 记得在小的时候,每到新年临近,父亲总会附近的的山上,砍来一些老掉的树枝和树兜备存在家中,以备三十晚上,一家人围着火塘烤火、守岁。由于那时的物质相当匮乏,在三十的晚上,能够烤上一晚的火、吃上一晚当年秋收的瓜子、花生也是不容易的,因为,柴草要用来日常生活做饭、烧水之用,寒冬岁月、冰寒地冻,要找一点柴火也是很难的。直到若干年后,随着煤的逐步使用,柴草才慢慢淡离了百姓家庭。至于灯,那时除了军烈属家庭,部队会送来一盏大红红的灯笼外,一般的百姓人家,是难也很舍不得制作的,且不说电力十分缺乏,单是从初一到十五那一晚晚的电耗,乡里人谁个舍得? 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农村的灯火也慢慢有了变化,煤炉开始取代了柴,灯开始在百姓家中广泛使用,人们生活有了富余和激情,甚至各村各户开始把简单的灯火延伸为具有千百年民族传统的龙灯队;舞龙、跳狮、踩龙船等,好不热闹。灯火从此也成为了家乡一道靓丽的风景。 而今,每年回到家中,我都会迷恋在家乡那淳朴的民俗灯火里,在家乡的新年热闹中,感知乡村生活的那份满足与富余,更为家乡日新月异的灯火而感到自豪。不仅如此,因为有了家乡这灿烂兴旺的灯火,我们在外工作的儿女,对家乡更有了一份牵挂,更多了一份眷恋,多了一份期许。 在这种美好的期许和灯火中,家乡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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