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很擅长于心血来潮的人,心血来潮地结婚,心血来潮地离家,心血来潮地返程,我的心性不是树与石,而是风与云。放假回汉中,一日陪妈买菜经过一家美发店,突然想剪掉多年长发,我对妈说,我进去看看,你先回家吧,妈以为我只是洗洗头发什么的,也不在意,但是,当我坐在宽大的理发椅上时,我知道,我今天是为剪头发而来。 人若特别在意某处,就是某处出问题了。譬如一个女人突然关心起眼霜的牌子来了,一定是她的眼角不再平复光滑,有鱼尾纹的迹象了。而我关注头发,也是因为头发出了问题,枯燥打结姑且不论,最重要的是,头发一把一把的掉,儿子经常调侃,家里的地板之所以脏兮兮的,我跟笨笨狗是最大嫌凶,一个掉发,一个常年脱毛。我嘴上反驳着,心上却是承认儿子说得话,但是有许多次进了美发店却还是临时逃脱了。 因为,一直以来我都喜欢长发飘飘的女性,觉得长发是女性柔美、温柔、甜静的象征。 扎成一束的“马尾巴”显得活泼、俏皮、有动感;瀑布般垂下的披肩发显得年轻、妩媚、有韵味。 特别是当风吹来的时候,长发随风飘舞,更加让人爱慕三分。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街上的女性一个接一个去拉头发、染头发、烫头发,且一次又一次,把直发烫成大波浪,然后又把卷发重新拉得笔直;把乌发染成黄色,又把黄色染成栗红,再把栗红染回黑色……她们乐此不疲,还常常在一起交流心得。而我也不能免俗,我期待着新发型,能让自己显得漂亮、年轻、有气质。虽然我也因为秀发增加了些许自信,但是渐至不惑,几丝浅浅的皱纹已悄然爬上眼角,偶然间,也会有那么一两根白发突如其来,触我目、惊我心。我知道,远去的正是我的花样年华。环顾四周,与我年龄相仿的女性,或是利落短发、或是气质卷烫,总之再极少如我这般。 古人说,“长发为君留,散发待君束。”古代的女子,和恋人分了手或者爱极了,总是剪了三千烦恼丝给恋人带走,比心还重要的。看破了红尘的女子,也是从头开始走向虚无,青丝飘落之时便是与红尘绝别之时。失恋的女子,总是从头发开始断了念头,先剪了头发,然后洗心革面,梁咏琪刚出道时唱了《短发》,全是因为一个男人。但是,对现在的女性来说,长发留不留,她们更愿意听从时尚的脚步。 想想自己从年轻到现在一直是清汤挂面的长发,半生都活得太严谨,如今四十岁了,再不轻薄轻薄,怕来不及了。我对年轻的理发师说,给我弄一个优雅点的短烫发。他一笑,问,“当真舍得这一头秀发?想清楚哟,剪短了再想留到这么长,至少要两年。”我告诉他,想好了,今儿一定要剪!他给我抱来一堆厚厚的短发图片,还抱来平板让我在上面选,选了十分钟,头也晕,眼也花了,头一抬却看到国民媳妇海清顶着一头乱蓬蓬的短发,直爽又霸气地朝我笑,心一动,指着画报说,就弄成她那样的吧。 理发师应一声,我接着说,还要焗个油,店主喜笑颜开,连忙向我推荐深棕色,我嫌它偏暗,径直选了栗子红。 我知道优雅地老成张曼玉或者赵雅芝这样需要仙风道骨,可是,我愿意努力地去老,就像明知思君苦,还要苦相思,就像知道爱情有时不过是一场盛大的烟花,还是要努力地去开去绽放,那么,我也希望优雅地老去,老出风骨,老出一锅汤,我要穿红,红得不能再红的红,我要染头发,染成靓丽的白,到那个时候,我知道,我一定比现在还要美还要妖。 为什么不呢?如果自己喜欢。这个世界上总有许多如我之类的女人,一边辛辛苦苦的上着班挣着钱,一边认认真真的瞎折腾,今天见她是大卷,明天见她时,已经是张扬的短发。为什么不折腾呢?这总比那些装得道貌岸然,披着披风的女蟑螂,拿钱硬砸帅哥上床的强百倍,所以我不替自己担心,剪短了,最坏的结果无非是变丑,变丑了又如何?洒家照样敛笑偷残靥,含羞露半唇。 生在天地间,心有俗念,兜无余钱,也挡不住自己隔三岔五做梦玩,男人能红袖添香,凭什么我不能断发换心颜?(静月清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