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平日旧滋味,漫垂鞭袖过街西。
似乎习惯了晨昏颠倒的日子。
路遥先生有《早晨从中午开始》,我则似乎没有早晨,或者说,没有一天从哪里开始的概念。
很多年了,一直没有什么正经的工作,也就无所谓上班下班那种强制性的作息观念,想一想,这种甚至对时间一点警惕性都不会产生的日子里,是不是有一种说不清的危险在里面,大拥挤、大热闹、大观注、大喜大悲,似乎都与我毫无瓜葛,平淡如水的把自己超脱于世俗之外,一切荣辱、一切纷争全然不是我的世界。不是故做清高,是无心修补的懒散,和“百无一用是书生”的甘心沉落。
想想也觉可笑,当年骑了自行车迎着阳光赶去上班的十七岁,那些用专业散打功夫将人打翻在地的快感,忽然咬了牙暗自做主丢掉那个在当时也是很令人眼红的工作非要考大学和因此把父亲气成心脏病的坚持,那些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打工生涯,再后来,喜欢在TOM上杀韩国人,喜欢在泳池里一泡一天,喜欢在大海里追风逐浪,喜欢在专业跑车赛道上把迈速表开到200以上,现在想想,居然怀疑那个人,就是现在的我。
那目的很单纯,那意识很混乱,那种年轻的冲动和躁动,那种流放青春的茫然,那种恣意挥霍年轻、不为自己限定范围和内容的随意,很是潇洒很是生动,生动得再后来客串教师,去教室里讲课居然有坐在讲台上信口开河的毛病,下了课,学生叽叽喳喳地挤在身边翻我的口袋找烟抽,丝毫没有师道尊严,这另类,这回忆,有些让现在的我,目瞪口呆。
如此这般,现在的我,也就没什么真正可以一技可以终老的本钱了,爱好太多,也就贪多不烂,样样都比一般人好一点,又好不了太多,结果任是哪一样,都没有足够我仅此维系生活的能力,只好继续坚持这些“众多”,只好继续维持自己的高傲,因为三十年了才总算明白,那个当初眼高于顶的狂妄小子,不过是一个只会码字,勉强抽空误人子弟一下的无名小卒。
喜欢随时随地地构思下一个环节,每每是半夜里忽然翻身起来,然后摸过床边的纸笔把大脑皮层深处那些一闪而过的字句记下来,若是兴奋过度,便干脆爬起来打开电脑,再睡下去,经常是天光大亮的时候,很多次在上午九十点钟在穿了运动服在大街上跑,原因是误了例行的晨练,也常常是在冬日的某一天一时兴起跑去冬泳,只是一时兴之所致,也常是游罢便要大病一场,东北的冷,对一个自认专业的业余游泳爱好者毫不手软。秋天刚到便会把摩托车早早收起来,为的是混到朋友那辆闲置的二手奥迪(下手晚了常是被别人捷足先登),而冬天又会兴趣盎然地把摩托车换上防冻机油弄出来找找与东北风逼面相逢的快感,这个男人,有点怪得另类。
没办法,爱好一词,就是让人不用有理由而嘴硬的坚持。
似乎从小到大,唯一没放下的就是码字,码了二三十年,虽无大成,却骗了不少编辑老爷的票子做为俺喝酒的资本,一直不认为自己是个好的码字人,却一直认为这是一个足以让自己为之苦吟一生的东西了,在心层深处,这是一种神圣的朝拜,当然,神圣之外,它能带给我最实在的钞票。
于是唯是对它情有独衷,唯是对它,不舍昼夜,常是告一段落后才发现,该睡的时候没睡,该醒的时候又昏昏欲睡了。
颠倒晨昏的结果,就一直象匹病马,随意挥洒,便是这个小男人所有的前半生了,为人如此,为字亦如此,全无规范可言,只凭心之所致。
人过三十天过午,如此说来,俺也是土埋半截的人了,偶尔回首,却满手空空,很失败的前半生,一直在打肿脸说滋润,一直在我行我素中浪费自己也浪费他人,下半生,不敢设想,只凭感觉一路下去,也许柳暗花明,也许一片黑暗,但无论如何,仍是一个真性情,一个真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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