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间鬼屋,所谓鬼屋,即在屋内会发生匪夷所思的恐怖事件。
汤姆用一美元买下这幢别墅,花去九千余元的税,和数万元各种滞纳金,还有维修基金诸如此类的支出,算算也不少。但也划得来。总之,这个冬天不必喝西北风了,也不必为下雨下雪担忧。
听说,这房子第一任主人,是个房地产商,因为卖不出去,此房留下自己用。实际上,这个主人一天也未曾住过,那怕是住一夜。倒不是他不想,是因为那个特殊日子,手头这类房子实在多如牛毛,他哪里能够住得过来?尚未轮到住进此房,房内便传岀噩耗。原来,主人虽然未住,却派了一个情人去,让她在那里“金屋藏娇”着。此女子二十出头,来自华盛顿,妖艳无比,忽然死了。
查不出死因,自杀的嫌疑大于他杀,案子至今悬着。
第二任房主人,是个大富豪,是美利坚金融业巨头,在中东有他不少家业,谁知“爱国者”和“飞毛腿”一场混战,残杀,摧毁他几十年心血打造的基础,把他从天堂拽下地狱。当大富豪得知这个坏消息,“狗屎”两个字从他嘴里不断冒岀。直到临死前还在喃喃自语着,满嘴狗屎。
他也是自杀的嫌疑大于他杀。
两任住房者都死了,有没有共同点?有,两人都死在一楼车库里。难道车库里有鬼?
因为这个原因,此房少有人问津,一直到房市泡沫彻底破碎,最终由政府部门面向全世界公示拍卖,汤姆是个混血儿,才从伊拉克战场退役回来,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凭着对上帝的百倍虔诚,以及从战场上死人堆里磨练的钢铁意志,他毫不犹豫地拿出一美元,拍下了这幢别墅。
别墅建在一条小河边,周围是田园,有一条简易公路,通往不远处的主干道。房屋是三层结构,欧式风格,见到它让人想起古罗马教堂。
汤姆住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一个穿白色工作服,戴着胶手套的中年法医,挥挥手,让手下人把汤姆的尸体抬走。
结论,汤姆是死于意外,被自己的“悍马”车轧(轧,这里作挤压解读)死的!可惜,没有证人!他也不例外,死在一楼车库。只不过汤姆没有死于枪林弹雨,在战场只受了几次轻伤,截了一条左臂,并无生命危险,却死于歌舞升平而又毫无危险的家中。
不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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