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家中的位置很尴尬。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因为,父母在我三岁那年丢了我,然后,他们在绝望之后生了妹妹。我回来时,妹妹十岁,我十三岁。 在带我去北京旅游时,父母丢了我,那时,父亲以为我在母亲手上,而母亲一直以为父亲抱着我,等他们从卫生间出来时,我已经不见了。 他们在北京放声大哭,绝望地奔走呼叫。那时,我已经被人贩子带上火车,奔向了陕西,与自己的父母失去联系,从此,我是一家贫穷夫妻的女儿,和他们一起吃糠咽菜,半年不洗一次澡,穿很脏的衣服,去山坡上放羊。我和所有陕西人一样,爱唱信天游,爱吃醋和面食。我已经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城里人,而我的父母是外企的高级职员,一切的记忆,变得那样模糊不清。 十三岁那年,当警察带着母亲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以为那美丽年轻的女人是记者,她太年轻太美丽了,简直像我的姐姐!而我的养母那么老那么脏那么不堪。可我知道,她疼我,把我当成心肝宝贝。这个到四十岁都不曾生育的女人,在我到来之后精神焕发。每天,那一盆水,必然是我第一个洗脸,然后才是她和爹爹。有好吃的,她必然要给我留着。虽然十岁才开始上学,可我是班里最好的学生。养母说,砸锅卖铁也要供我上学。 那时,我叫丽芬。母亲见了我,一下抱我入怀,我脸上还有眼屎,衣服上还有灰尘,安妮,我的安妮。在丢失以前,我叫安妮,但我不认同这个名字,我只知道我叫丽芬。 养母哭得差点死过去,而我也不肯跟着母亲回上海。我说,我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我不回上海。母亲几乎伤心透顶,因为我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啊。刚丢我那阵,她差点疯了,整天躺在床上,她的头发都快掉光了,后来有了妹妹才又有了精神,她把妹妹当成了我。等到见到我,她发现自己的女儿已经变成了乡下土妹,甚至说着一口地道的陕西方言,她根本就听不懂。 我还是跟着她回了上海,因为养母说,走吧闺女,上海是大城市,可以上很好的学校,上海还有马路和高楼,还有水洗澡……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可是我喊着,妈妈,上海没有您啊。 一步一回头离开了陕西,那是我的家啊。 火车上,我一直在哭。母亲似乎很想安慰我,但是,她却不知说什么好。她留给了养母一万块钱,一万块钱对于养母而言是天文数字,于母亲而言只是一个月的工资而已。但我不开口叫她,我叫不出来,这个洋气而雅致的女人,与我隔着千山万水。 十年,可以改变人所有的习惯,之前,我喜欢喝牛奶唱英文歌,但后来,我只会唱信天游喝玉米粥。 父亲和妹妹到车站接我们。父亲开着一辆本田车,妹妹穿得似一个公主。他们很激动地拥抱我,我却没有什么感觉。妹妹说,爹地,妈咪,姐姐长得好漂亮啊。我的脸红了,她这么撒娇地叫着爹地妈咪。我在他们簇拥下回家了,一进家门我呆了,富丽堂皇,和宫殿一样,我的脚都没有地方放了。 新拖鞋新衣服,母亲执意让我先洗澡,她为我放好了水,然后想帮我。而我不习惯在生人面前袒露自己的身体。母亲出去了,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黑瘦,头发是黄的。而妹妹,是一个白雪公主,我觉得这不是我的家,因为太干净太漂亮,甚至我不愿意洗澡,因为觉得他们嫌我脏。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每天都要洗澡,而我的习惯是半年才洗一次澡,因为在陕西,水比油还珍贵。 第一次吃饭,他们吃西餐,用刀子和叉子,我不会用,尴尬的场面让我想哭,我想陕西的妈妈,我不爱吃这种东西,我想吃她做的拉面。 那天晚上,我睡在柔软的席梦思床上,久久不能入睡。 十岁的妹妹和我一样,也上四年级,我们在一个班。她会说流利的英语,她从小就上双语幼儿园,她会弹钢琴画画,她会跳芭蕾舞,我什么都不会,我只在墙角一个人发呆,那是我最忧郁的童年。十三岁,我从此进入另一个陌生的世界。在上海孩子眼中,我是一个怪物,个子高高的,比他们大三岁,也上四年级,这于他们是好笑的,于我是一种耻辱。 从前在班里我考第一,如今我考倒数第一。父亲的司机每天车接车送,妹妹会熟练地打开车门,我不会。妹妹会使用家里任何一个电器,而我,甚至连电视也不会开。虽然她亲热地叫我姐姐,但我知道,我不认同她是我的妹妹。 我不会用热水器,所以烫了手;我不会热牛奶,把微波炉差点搞炸了;我不会弹钢琴,他们说肖邦时我想念陕北的信天游,我惟一的念头就是回陕西,我要逃走。 我偷了钱,买了火车票。火车一直向西北,当进家的一刹那,我看到白了头发的妈,驼了背的爹,这才是我的家啊。 那么好吃的面,我一下子吃了三大碗,他们还是先打一盆水让我洗脸,他们问我上海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我连声说着。是的,那不是我的家,我不喜欢上海,尽管他们对我很好。 妈让我明天回去,她说,你必须回去,我们还等着你将来有能耐接我们出去呢。她死说活劝,有谁知道她的苦,虽然我是被人贩子拐来的,可她给我的爱大到无形,十年之间,早就不是滴水之恩,她让我回去全是为了我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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