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梭梭草
每当读冯延已的《南乡子》,吟出“细雨湿流光”句,感觉瞬间接通的竟是年少时故乡的风景。想起那雨水不紧不慢从檐角滴落,淡灰稀薄的烟霭中,屋舍外暴露于天光下的一切物事都湿漉漉新崭崭的。墙根处、坡沿边、田垄里,一丛丛细韧的草叶被洗得闪闪发亮,水滴刚站上碧绿的草尖,又马上银光一闪,倏忽滑到草根,跌进泥土。
这种叫“梭梭草”的野草,大约最配得上细雨和流光的,非得这样伸展着的有蜡泽的窄细尖长的叶片,才显出诗句简洁劲道流畅的动感与美感。这里的“流光”,如果按流年来理解,那草枯草荣,也当得上此象征。
故乡曾经多的是这种草,凡能长草的地方都有它的踪影,可它并不为农人所重。一般的野草,可以割来喂猪、喂牛。梭梭草则不然,它的叶子细于春韭,柔韧略带硬挺,薅它的时候,能把人的手心磨拉得生疼,大约味道差,动物也不喜嚼。每季庄稼除草,主要就为了消灭它,不仅要斩草除根,还要下力气把它扎的深根挖尽,因为其根部底下还扎有根,不然的话,两天后,芽尖又会绿油油冒出寸把长。连根拨起尚不算,归拢一处扔到地边让太阳将它晒蔫了才到底,因为梭梭草生命力太强悍了,哪怕小小的根须祼露在外,沾点夜露与土腥气,便又活过来。更神奇的,尚被猪吃掉,它的根随粪便排出回到田里,竟不曾死,会有下一次生长的轮回。
后来才知道,梭梭草并不是无用之物。它名列芳草谱系,雅称“莎草”,古词牌名“踏莎行”讲的就是它。其根茎又称香附子,是疏肝解郁,医治经血不调的妇科良药。任何一种生物的存在,皆有其使命和道理,且不说还能防坡固堤,只是现在让我想起“细雨湿流光”的诗意,就是它存在的审美价值。《离离原上草》中“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草,总感觉说的就是它,而鲁迅《野草》的集子,我觉得也应该画上它做封皮,它的蓬勃、顽强,不怕贫瘠与旱涝的品格,它倔强的、卑微的,似乎永远不死的奉献者的灵魂,也足以作为一种精神的象征。
二、旧时雨
对事物的审美,需在愉悦的心境下完成。雨在诗人笔下是美丽的意象,在我记忆中则不是这样。
像许多故事俗套的开端,我的故乡也是一个贫困的小村庄。却并非风景如画的“小山村”,那里临近破败的小镇,属丘陵地貌,没有青山,民国时曾有清亮的瀍河流过,后来因在战争中失去森林而干涸。从我记事起就只有沟垅和梯田。最不缺的唯贫瘠的黄土。晴天风一吹,干面粉一样纷纷扬起迷人的眼睛。最怕秋涝,绵绵不绝的连阴雨,将整个世界浇成了一滩烂泥。村路似沼泽地,稠泥浆一踩一个坑,出入都得穿深筒胶鞋,走起路来“夸夸通通”直响。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穿上胶鞋的。那时每逢下雨,弟弟和我都要挽起裤腿,穿爸爸妈妈的大胶鞋上学,我的脚纤小,套进那黑色的宽大的鞋子里,轻轻一提就能拔出来,行走时必须用脚丫吃力地勾住鞋子才不至让它脱落,深一脚浅一脚,一不小心,鞋子还陷在泥中,光脚已刷地先迈出一步了。往往人没走到学校,就累得两脚生疼。沉重的黑布伞上飞溅的雨滴还会把身子弄得潮乎乎的。
那时候,对雨难得会有喜爱的心情。尤其是放学路上绕过粪堆旁的脏地,回到家中,则是淋湿了毛的猪和鸡无精打采地挤在走廊里,身上冒着腥腥的体味儿。铺着青砖小径的院地上,左一摊又一摊的鸡粪,让你需要东跳西跳,不得不躲路而行。而母亲,还要用她瘦弱的又肩,担着两个沉重的大水桶,一步一滑地上坡下坡去井台上担水,苍灰的天色,无聊和忧愁,让我对雨的厌恶真是达到了极点。这种不喜,一直延续到近年。以至落雨的日子,马上想到肮脏与出行之难,心情就莫明地低落。
但喜欢的时候也是有的。比如那细细的,刚油湿了地皮就晴了的春雨。或是夏天里,正燠热得无处躲藏,忽然飞来一垛乌云,噼里拍啦,又软又大的雨点子就下来了。落在干涸的土地上,一砸一个浅坑,麻脸一样。落在赤祼的胳膊上,凉意激起心头的快意。小孩子们便会欢欣鼓舞,又唱又跑又跳。记得唱的是:“下大了,麦罢了,赤肚子孩子长大了。”这首俗谣流传很久,大约是落某场雨时,一个母亲望着她成长的小孩,随口哼出来的愉悦。一场劲爆的及时雨,如果又及时地停了,那是很让人快意的,更何况常还会有一条彩虹。
夏天的雨,就是落的时间稍长一点也没有关系。那样还能玩“流山水”。
由于是丘陵地貌,小村庄也依高高低低的地势而建,下雨的时候,就会不断有水从地势高的地方沿途汇集流下,时间久了,村子的坑洼不平的路中间都冲刷有一道浅沟。我家所居地势高,每当下雨,冲下的水流像小溪一样时宽时窄,涓涓不绝。我们当地人叫它“流山水”。小孩子看雨势小了,就光脚跑出去,站在水中,享受被水流冲激的快意,再捡窄而缓的水流处蹲下,挖来泥巴砌水坝子。水越聚越多,成一面小小的人工湖,不时会有露水的现象,于是,忙着补东补西,水太多时,再扒个洞“泄洪”。几个小孩从“上游”到“下游”各据有利地位,吵吵嚷嚷的,非常开心。
这时候,穿着黑色深筒胶鞋的爷爷或父亲,会手持一柄铁锹,在房子周围东转西转,察看有没有水浸了地基,顺手把冲坏的路修整一下,雨丝撒在他们的头发上,亮晶晶发着微光。白色衬衣的肩上,湿湿的一片。如果这时候,雨渐渐停了,天光亮了起来,淡蓝的炊烟升起,家里飘出将熟的饭香和母亲温暖的呼唤,对肚子轻轻叫着的我们来说,那就是场很美的雨了。
如今,离开故乡多年之后,雨终于在我心中成了美丽的意象,并不只为我喜欢踩着浅水在干净的青砖道上散步,是雨水越来越少了。气候恶化,已让雨成了北方这座小城难得的贵客,久盼不来的忧伤,让我开始喜欢它的存在。
三、雨生活
日子总在回忆中温馨,哪怕曾久久落过一场阴冷的令人懊恼的雨,雨中仍有情趣来冲淡生活的单调。
那个秋天。从田里拖回的玉米棒子堆满了走廊和屋地,空气中雨水的气味混合着谷物新鲜的芬芳。大蒸锅咕嘟嘟冒着泡,水气缭绕里煮着金黄的嫩玉米。一家老小脸上挂着收获的喜悦,围在一起为玉米棒子剥开青绿的外壳,幽暗的灯下,它们一一展露出光洁圆润的籽粒,像初到人世的可爱孩子,我们照母亲的吩咐,几个一组,将剥开的玉米衣拧辫子似的绑到一起,为晴天晾晒做准备。
大门响了,本家的一位小婶子高声大气走进,她送来一只刚满月的小黄狗。那家伙又小又弱,卧在掌心里软软地发抖。母亲给它喝热米汤,我们轮流用手指抚触它的脑袋,它湿漉漉的黑眼睛温柔地望向我们,望得那个秋天的雨夜从此就在记忆中扎了根。
雨天的记忆,还包括爷爷从田里回来,用他温暖粗糙的大手自外衣口袋掏出翠生生的豌豆角或一把嫩花生。若在七、八月份,很可能是几只翅膀油亮的黑褐色的“天水牛”。这些有着长长触须的可爱的昆虫,会让孩子们两眼放光,不久之后,它就在油锅里成了一顿香喷喷的美餐。美味的诱惑,使小孩子们在家也坐不住了,于是,呼朋唤友,一起提着玻璃瓶子,冒着初秋的冷雨去野外捕捉。
天水牛喜欢在久雨之后雨势小的时候出现,田垄上、荒土坡的草丛中都是它的存身之所,穿凉鞋的脚踩在草棵水泽里,沁凉又爽快。我们嫌打伞费事,直接就让雨水洒到脖子里,不时抹一把脸,淋湿了头发紧贴在头皮上也顾不得了,只全神贯注地察看脚下,忽然找到一个,那意外的喜悦难以形容,有时候,它也会低低地惊飞而起,想掠过你的身子,但最终也难逃过命运。
人类逃不过自己的命,而那一刻,我们小小的掌心中,却攥着天水牛的命,一瞬的善心或欲念,就决定了一只天牛郎是自由地繁衍生息,还是被下油锅烹煮。那时正是它们的产卵季节,捉到大肚子的母虫让人备感惊喜,炸后一肚子金黄的籽儿,嚼着非常香。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儿,当年却做得心安理得,吃得津津有味。现在忆起自是十分后悔与内疚。
雨后初晴还有一件顶喜欢的事儿,就是去拾“地曲莲”。这种地衣属的小东西喜欢长在荒芜多年的旧草坡上,紧贴草根下的潮湿地皮,颜色墨绿,形状似泡开的木耳,却又薄又嫩。采集半天才得一小捧。拿回家让奶奶用油盐与葱花炒了,异常美味。离家多年之后,也曾在饭局上见到“地曲莲炒蛋”这样的菜,但无论如何吃不出当年的味儿,商业化的现在,它也也像木耳一样已变成人工培植的东西了吧。
往事就像扯不断的细雨,一经提起就霏霏不绝,湿了的远去的流光在回忆中呈现出它诗意的情怀,而今年的雨水又格外丰沛,此刻从我键盘敲击声中流走的时间,转眼也化为细雨流光中的一部分了,将来的我,也必坐在时间的深处,来怀念此刻的一切,也或者完全忘怀。但忘怀并不可怕,存在的会一直存在着并将存在下去,正如那句话,一切美好的都在。但我还是希望那些不美好的回忆,像丑陋的旧泥墙一样,在细雨中一点点矮下去,直到没有痕迹。事实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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