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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棵草

时间:2012-03-21 14:14来源:读者论坛 作者:梅雪争春 点击:
  我仿佛能从那些文字上嗅到泥土的清香。家乡那茂密的庄稼,那飘摇的炊烟,那亲昵的乡音,那熟悉的身影,都已经刀凿斧刻般,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脑海里,任何的风吹雨打都不能把它们销蚀。有时,我也想写写我居住的这个城市,写写我周围的人,以及发生在我身边

  2006年,我搬进了城里。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农村,这其中也包括我最初参加工作的八年光景。毫不夸张地说,庄稼地里的活我都干过,虽然我干的并不是很出色。


  春天,我跟着父母去播种。雨后的沙土地上坑坑点点,像极了马蜂窝,踩在上面,松软而有弹性。路畔的小草已经长出来了,绿油油的,给每块田都镶上了一个绿框框。地头的杨树披一身鹅黄,略显柔嫩,透着破茧抽芽后的虚弱。播种时,我喜欢光着脚。踩在泥土上,一股沁凉倏地从脚底直窜全身。我知道,那是春天土地新鲜的气息。我也浇过地,给苏醒的麦子浇开春后的第一茬水,我负责寻沟的任务。这活儿看上去简单,其实并不容易。沟是高于地面的土沟,由于长时间闲置不用,老鼠便在这里安了家。水流过时,就会从老鼠洞慢慢地渗出,如果发现不及时,这里便会冲开一个大口子。每回浇地时,都会冲开一两回。我奋力地用铁锹向口子上扔土,水流急,土站不住。我只好从四外搜寻些树枝子玉米秸,横在口子上,然后再填土,这才把水堵住。这时,再看看自己,已是满头大汗,浑身是泥。但看着汩汩的溪水唱着欢快的歌,一路飞奔,心底也是由衷的快活。


  夏天,我割过麦子。俗话说“麦熟一晌”,麦子不等人。每回起床,都是父亲叫醒我的。那时,也就是凌晨两三点钟,屋外青虚虚的,天上的星星还玩的正开心。我们到了地里。夜色下的麦田像块齐齐整整的大蛋糕,正等着我们把它吃掉。我和父母一字排开,挥舞起镰刀来。慢慢地,阵势就拉开了。父亲在前,母亲居中,而我则被落在了最后。麦子收完后,拉回去,铡掉麦根,脱完粒,开始晒场。麦收时节,七月流火,如果有一两个响晴薄日的好天儿,麦子就可以入囤了。但是,往往天公不作美,天边卷起一团乌云,滚过几声闷雷,我们就得赶快抢场。抢场最累人,一会儿都不能歇,一口气也不能喘。等我们把麦子盖好后,雨点也噼噼啪啪的下来了。我们跑进屋里,瘫坐在床上。父亲说:“还好,总算及时,这一季的粮食才没有打了水漂。”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所有的庄稼都赶在这个季节报道成熟。所以,在秋天,我干的活也最多。我收过花生。大片的花生地犹如波澜不惊的浅海,下面藏着数不清的宝贝。而我累得腰酸腿疼,却也只能取其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被父母收获了。我拔过黄豆。清晨,我去地里。秋夜的露水打湿了飘落的黄豆叶,踩在上面,好像踩在柔软的宣纸上,等拔完整块地的黄豆,我的鞋和裤脚已经被踏得湿漉漉的了。我割过芝麻。芝麻上生长着芝麻虫,这是一种害虫,湛清碧绿,硕大无比(与其他肉虫相比),肉乎乎的,看了让人全身发毛。每回割芝麻时,我都会小心翼翼。我刨过红薯。刨红薯前要先拉断红薯秧,受伤的红薯秧会留出白色的血,稠稠的,粘在手上,好几天洗不掉。我最不喜欢掰玉米。茂密的玉米地像密不透风的青纱帐,斜刺里的玉米叶像架起的刀阵。掰玉米时,人就像在刀阵里穿行,玉米叶划拉得胳膊血印斑斑,像起了一胳膊痱子,又痒又疼。


  我喜欢冬天,冬天最惬意,因为冬天活儿最少。大自然是公平的,它更懂得文武之道,张弛有度。于是,闲下来的人们开始相互串门。我记得,那时候,家里经常来客人。父亲和他们说话,母亲则会把炕烧得热乎乎的,还会炒几个小菜。然后,父亲邀客人们坐在炕头上,边吃边聊,想吃多长时间就吃多长时间,母亲也不会像往常那样催促了,因为眼底下没有要紧的事情等着做了。我则坐在旁边,侧耳倾听。那时我就想:其实,做个农民挺好的。


  现在,我经常带着女儿回家,去探望她的爷爷奶奶,也让女儿看看她的爷爷奶奶现在还在坚持种地,并告诉她,她的爷爷奶奶过去就是这样供她的父亲上学的,现在又开始“供我的大孙女将来上大学”(父亲语)。我还带着她去地里,我们干活,让她自己去玩。玩土,玩沙子,玩小虫子,想玩什么玩什么。我不担心她会弄脏了衣服,也不担心她的安全。既然土地能生长出庄稼,那么,还有什么比土地更干净,比土地更安全的地方呢?


  我还带着她去看麦子,让她亲眼看看麦子的模样,这样,在以后的生活中,她就不会闹出把麦子当成韭菜的笑话了。我还在微风拂过时,告诉她,那随风起伏的麦子演绎的就是“麦浪”。我领着她去我家后院,指着小毛驴说,它可是咱家的好帮手,能干许多的事,你可不能因为吃过几回驴肉火烧,就武断的认定,它和猪一样,天生就是杀来吃肉的。我还顺便让她看看家里养的猪。我不能让她在以后遇到难题时,别人冒出一句“你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吗”,她真的会目瞪口呆,茫然无措。


  我在这个城市已经居住了六年。六年的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它完全有能力改变一个人。但是,它没有改变我,或者说,我没有被它改变。我不知道,这是我的幸运,还是我的不幸。六年的时间,我依然没有坚定要融入这个城市的决心,而这个城市也没有充足的理由顺理成章的接纳我。我似乎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这个城市和其他的城市几乎没有区别,也有繁华的外貌,热闹的性格,但是,这些都与我无关。这里有森林般的高楼大厦,而我需要的只是几十平米的空间来供我安身立命;这里有迷人眼的商品,而我需要的只是维持日常生活的普通用品;这里有蛛网状的道路,而我只需要其中的一两条能够让我顺利的往返上下班;这里有蚂蚁似的人流,而其中我认识的或者认识我的,又有几个?但是,老家的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定了我已是一个城里人,是城里人,就一定人脉广,路子宽,于是,他们有了棘手的事常常来找我,他们认为我能替他们办到。可是,多数时候,我不得不抱歉地说:“我办不了”。那一刻,我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我真的怕伤了他们的心。回到老家,我最爱听的就是乡亲们对我说:“走了这么多年,你一点儿都没变。”听了这话,我直想掉眼泪。


  这两年,我喜欢写点儿东西,其中染指最多的也是我的家乡,家乡的事物。这些粗粝的文字,显然不成熟,但我也喜欢时不常地拿出来看看,就像一位农民喜欢时不常地端详他亲手种出的一粒粒的粮食,虔诚且庄重,羞涩而又欣喜。我仿佛能从那些文字上嗅到泥土的清香。家乡那茂密的庄稼,那飘摇的炊烟,那亲昵的乡音,那熟悉的身影,都已经刀凿斧刻般,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脑海里,任何的风吹雨打都不能把它们销蚀。有时,我也想写写我居住的这个城市,写写我周围的人,以及发生在我身边的事,然而,每念及此,原本还畅通无阻的思路戛然短路了,原本还活跃异常的思维瞬间卡壳了。我不得不掐灭这些念头。看来,我作为农民的情结太顽固了。


  其实,我明白,我就是一棵草,我的根已经深深的扎在了泥土里,离开了泥土,我连一棵草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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