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疾驰在城市的某条宽阔的街道上。每天的这个时刻,我都有些心急如焚。焦躁。现在已是早春时节,西边的天空虽然不见残阳,却有一抹瑰丽的彩霞,仿佛软缎的围巾,飘逸在城市的上空,温柔清朗。在我的眼中,这样的美景一闪而逝,我总是会在片刻的走神儿之后迅速把精力集中,城市的街道只适合放牧各种车辆,不适合思维的散漫游弋。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我迅疾地跳下车,在我视线的正前方,适时亮起的红灯像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我飞速旋转的车轮。路灯亮了,儿子还在幼儿园里。
二
我的卷发在晚风中飘起来,应该是妩媚的吧。这是城市馈赠给我的第一份礼物,也是我向城市生活迈出的第一步。刚刚接触繁华的城市生活,我就像刚刚走进大观园中的刘姥姥,满眼都是繁华物事,教我的眼神应接不暇。城市的人事物,于我而言,简直没有一处不新鲜。我虽然没有如刘姥姥在大观园中一般丢丑,却也因为自己的不事雕琢立刻被同事们大家批判。女人么,面子是大问题,虽然不必浓妆艳抹,但也不可掉以轻心。好吧,入乡随俗,接受改造。首当其冲的,当然是头发了,清汤挂面了这么多年,狠狠心,终于甘心情愿送到了热能烫的“刑具”之下。数小时之后,在热情的美发师手中,果然打造出了一个形容大异的我。
任何美都是要付出代价的。除了被摧残的头发,金子也难买到的时间,还有渐瘦的腰包,它们一起做出牺牲,为我迈向城市生活铺设了一条捷径。
啜着可乐,咬着汉堡,我端坐在麦当劳二楼的窗边,其时,午后的阳光正和煦地投射在我面前的桌上,她是一张脉脉含情的笑脸,打量我此刻的宁静与安然。背后木窗台上的人造绿色植物一派生机,绿意盎然。似有若无的音乐,伸出她柔弱无骨的纤纤素手,拨弄我并不敏感的神经。
忽然很煞风景地想到,这样一个汉堡,一杯可乐,一份薯条,居然能买十五六斤大米,够父母吃上一个月的了。
蓦然就想到了走在田埂上的父亲,他手里拿着铁锹,脚上穿着齐膝的水靴。田埂上滑溜难行,我的年老的父亲,不得不借助铁锹的支撑,才能小心走过那些曲曲弯弯纵横交错的田间阡陌。他头上的白发,与水田里翠绿的禾苗一起在微风中摇曳。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城市的一隅,他的女儿,吃一次午餐就可以吃掉他一个月的口粮吧?
我慢慢咀嚼着嘴里的汉堡,忽然觉得如此难以下咽。
从那次以后,我没有吃过汉堡。我想,我没有奢侈的理由。
三
还没走出家门,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像个城里人一样,买高档时装,追着潮流跑。不就是去大商场里,买名牌服装,购高档化妆品吗?手里攥了自以为很厚的一叠钞票,开门,潇洒地扬长而去。
在商城,相中一件外套,整体看上去朴素大方,穿在身上倒也颇为得体。向导购员询问售价,打完折436块。忽然觉得手里这件衣物沉甸甸的,压得我刹时间英雄气短起来。它哪里就值得了这么多钱?款式特别吗?布料高级吗?看不出来呀!我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揣在口袋里的钱,到底还是觉得比兑换成一件这样的衣物更觉踏实。于是寻了一个借口,趾高气扬地铩羽而归了!
回到出租屋,我坐在没有阳光的暗影里,想,再怎么装扮又如何呢,就像毛毛虫插上翅膀会变成美丽的蝴蝶,它的本质终究还是无法改变。而我,又在试图改变什么呢?那些从小就刻在骨子里的春种秋收的印痕,早已是积习难改。而所有的繁华都不过是一场虚张声势的表演,必竟难以掩盖举手投足间旧日的眼神。
我还是在喧嚣的都市一隅,觅得一个清静之地,安妥我纯净的灵魂,固守我清贫的高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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