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怨
时间:2010-07-27 10:13来源:半壁江原创文学网 作者:洪进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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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狼,以弱小动物为生,比如兔子、山羊、鹿等等,偶然也会吃人,正因为如此,你们人类才把我视为凶残成性的动物。你们喜欢把性格残忍的人和我联系起来,说那种人是 凶残得像一条狼 ;把相互勾结做出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人也同我联系起来,不仅如此,还牵涉到
我是狼,以弱小动物为生,比如兔子、山羊、鹿等等,偶然也会吃人,正因为如此,你们人类才把我视为凶残成性的动物。你们喜欢把性格残忍的人和我联系起来,说那种人是“凶残得像一条狼”;把相互勾结做出见不得人的勾当的人也同我联系起来,不仅如此,还牵涉到狈老弟,说什么“狼狈为奸”;又把吃相难看的人同我与虎老兄挂上了勾,说什么“狼吞虎咽”;还把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与我搭上了架,说什么“狼子野心”。总之,我是一无是处,你们人把许多的贬义词都用在我身上,并且在你们编著的任何故事中,我都没有好角色。
不错,我有时候对待其它动物的手段的确有点残忍,比如我在追猎羊群和鹿群的时候,总是挑选老弱病残的,但并不马上把他们咬死,而是要先追逐一番,等他们耗尽最后一点气力到绝望之际才一口把他们咬死,直到撕成一堆白骨。我知道,每当你们人在电视节目《人与自然》里看到这一幕便会对我恨之入骨,真巴不得马上把我撕成一堆白骨。可是人们啊!“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道理你们难道不懂吗?这是大自然中残酷而又现实的竞争规律啊!我把弱小的兔、山羊和鹿等动物吃了留下来的都是他们的强健者啊!况且,如果没有了我,兔、羊和鹿等动物就会大量的繁殖,那么草将会被吃光,树叶也将被吃光,这样许多地方不就会变成沙漠吗?所以从这方面讲,我对维护生态平衡还做了不小的贡献。
除了吃一些弱小的动物外,我也吃过人,把活生生的人一口口咬断颈脖子,然后先掏空肚子,再吃头上、身上和腿上的肉,吃得满嘴鲜血,只剩下几根孤零零的骨头,最后便扬长而去。我知道,这是你们人最不能容忍的,每当听到我吃了人,你们就会恨得咬牙切齿,巴不得要把我的骨头都剁碎。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做的,可有什么办法呢?你们不也常说能吃不吃也不对吗?送上门的肉不吃才是傻瓜呢!你们当中不是有个大作家叫鲁迅的吗?他写了一篇小说《祝福》,里面祥林嫂的儿子就是被我吃的,当时我出来觅食,正看见他在一个小孩在门口剥豆,因为我那时已好几天没有东西了,饥饿难耐,再加门口又没有大人,就只好把他叼走了,那个孩子着实可怜,被我掏空了肚子,现在想起来我还有些后悔呢!
有关吃人这方面,我确实做得有点不当,在这里我向你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因为你们是惹不起的,惹谁都不要惹你们人类,否则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的,这一点我是很清楚的,所以道歉,恳求原谅,并且我想告诉你们的就是:以后千万不要单独(特别是下雪天或晚上)在我出没的地方行走,一旦碰上我的话,我怕我自己又忍不住,这大概就是你们所说的“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吧!即使要在我出没的地方行走也得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那样我就会没有办法,只好忍住了。再声明一点,那就是:大人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千万别让他们乱跑,遇上我那就麻烦了,嘴边的肉我是从来不会放过的,反正我已经是臭名昭著了,多吃一个少吃一个都无所谓的,我可没有你们所谓的同情心哦!我在想啊,一些人被我吃,是不是他们自己也应负一半责任呢?谁叫他们粗心大意呢?谁叫他们铤而走险呢?就比如说,一个人自己不小心撞在路旁的树上,那只能怪那人不小心,树又没有动,你总不能怪树栽的位置不好吧?
说到狡猾,我有点不敢苟同,我认为那只是种方法或说是种策略,比如说看到一个人在前面走,我就在后面跟着,一声不响,期待着前面的人回头,只要他一回头,我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一口咬断他的喉咙,如果他不回头,我便会用我的前爪轻轻地搭在他的肩膀上,这时他必定会反头,正中我意,便一口咬住他的喉咙,我认为这并不叫狡猾,这只是一种为达目的而采用的方法和策略而已!就连蒲松龄这么有学问的人在他的《聊斋志异》一书中的《狼》一文中也把我们狼写得那么的奸诈,这到底是为什么呀?有时候我和狈老弟也相互联合怎么又能算是相互勾结呢?要说只能算是强强联盟吧!
你们人类说我凶残,我姑且承认,好像你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可我心中也有些不太服气呀!要说残忍,谁比得上你们呢?从家禽家畜到野生动物,你们哪样不吃呢?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还有水里游的,哪样不成为你们的美餐?从早上到晚上,从乡村到城市,从家庭到餐馆酒店,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没有留下你们吃剩下的动物的残骸?你们把动物抓来,先用刀杀死,砍去头颅,用开水浸泡,再开膛破肚,然后剁成碎块,最后在火上或蒸或炒,这些对你们来说好像是司空见惯的,所以做起来手一点都不会发抖,可你们仔细想想这难道不残忍吗?更有甚者,就是你们在吃猴老弟的时候,称得上凶残至极,你们把猴老弟装在一个罐子里,只露出一个头,拿到餐桌上,然后用锤狠狠在敲开了他的天灵盖,可怜猴老弟一声撕心咧肺地惨叫,两眼一瞪,两腿一蹬,便魂飞天外,而你们却是异常的兴奋,呲牙咧嘴地笑着,一边用勺舀了一勺滚烫滚烫的油向猴老弟的脑髓上泼去,伴随着油炸脑髓的“滋滋”声响,你们用勺舀着这红白相间的鲜润的猴脑髓大口大口地住嘴里送,津津有味地品尝这美味佳肴。你们认为这样的做法怎么样呢?令人发指吗?哦,对你们来说可能不令人发指,但令狼发指,令所有的动物发指啊!如果你们人受到这样的待遇会怎么样呢?我看,如果哪个人受到这样的待遇的话,别的人会诅咒实施者毫无人性、丧尽天良、不可思议吧?而这样对待我们动物就算是有人性、存天良、可思议吗?这算不算是强盗逻辑呢?答案应该是不言自明吧!
当然,你们种种残忍的举动不胜枚举,相比之下,我们狼和你们谁更残忍啊?依我看,你们人类才真正算得上是天理难容啊!
说到狡猾,我也姑且承认,可你们又何尝不狡猾呢?相比我们来说,你们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呀!你们人在捕捉动物的时候会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比如:在冬天捕鸟的时候,会用短捧支起一个竹筛,并在竹筛下面撒些秕谷,引诱鸟上当;在蛇时常出没的地方埋上尖刀,当蛇滑行而过时,便会被尖刀剐破肚皮而死;还在我们狼或熊、虎等出没的地方装铁夹或挖陷井,至使我们要么被铁夹夹得脚上鲜血淋漓,要么掉进陷井而被底下的竹椎穿透全身,鲜血如注,惨不忍睹啊;还会在树旁下绳套,弄得有些兄弟要么被套住脚而头朝下吊在树上,要么被套住颈脖子而活活吊死……想来真叫人不寒而栗啊!难道你们敢说这些手段不奸诈,不狡猾吗?当然这些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类似的手段还有很多很多,简直是罄竹难书啊!
最后,我还想补充一点,就是你们人类还把我们狼说成是恩将仇报的动物,我并不赞成,要说有(比如有一个《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说我们一个兄弟被东郭先生救了,结果却反过来要吃东郭先生)这也只是个别现象,并不能代表我们全部。而要说到恩将仇报,你们人类中不也不少这样的败类吗?你们能因为这样就认为所有的人都是恩将仇报吗?
所以我们狼有狼的生存方式,也有我们生存的价值,做的不对的地方我们也应承认错误,但我希望你们人不要只知一味指责我们,也反省反省你们自己的所做所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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