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过的文字,便很少审视和翻拣,这应该归咎于我的懒散,但积习难改,早成了习惯。于是支离破碎,于是常对一些署名文章感到陌生:这是我曾经写过的文字吗?这,代表了我一些什么?我当时的心境、情绪是什么形状的?常是一头雾水,没有答案,如一个不认自家孩子的失职父母,那可爱的错误,总让我啼笑皆非。 散乱的游记,在葛编的关爱下,零零散散的居然有二十万字之多。去年五月间过去,葛编忽然屈指算来,竟吓了我一跳。葛编告诉我,已有慧眼闪亮,准备把这些文字归拢成书的样子,前些天又在电话里催交一篇前言,于是有了以下文字。 喜欢行走,喜欢挤在陌生的街头或是抛身于人迹鲜至的水林深处。从心底里,我惧怕那种熟悉的感觉,“熟悉”是个极其让我感觉恐怖的词,那种被人一眼看穿的赤裸或是拨动了心底最隐秘的痛楚,类似于一脚踏空或情人卷逃,那无依无靠的失落感最是痛彻心肺。于是喜欢在生疏的目光中隐没自己凋落自己,或是,在无人的空寂中,一个人呼吸。 从这一点上,我应该是个喜欢离群寡居的动物。 十几年了,常是行囊空空脚步匆匆,从最北的冰雪漠河到最南的苏轼碑(“天涯海角”石刻),从极东的乌苏里江畔到极西的帕米尔高原,甚至,从东京到澳洲,从新加坡到大马,一路走,两肩风,一种释然在旅步里钱币一样撞响,整个人都会随之变得通透和光鲜开来。手上,常是一本《撒哈拉沙漠》之类薄薄的册子。迷那个叫三毛的女人,迷她的行迹如烟,迷她的肆意挥洒,却迥异于她走得匆忙和沉重,那种属于生命最底层的行走,我没有勇气付出,或者说,我更追求于一种释放心灵的游动。年青时钟情于名城古迹,年龄稍长便寄情山水,放逐在名山大川或是僻壤穷塞之间,渐渐的,居然有几十万字的零散记录,撂在案上,厚厚一叠。 校斟稿就在案上,安静如一只潜伏的猫。已是凌晨,QQ上的头像街灯般渐次隐去,那二十万字不言不语,与我默默对视。翻开来,一些因日子久远而倍感陌生的文字忽然不约而来,轻声地敲你思想的门,于是你不得不打开记忆放那些过往依次进来,互相注视,迎面呼吸。 这五十二篇文字里缺乏三毛文笔间那种灵动和飘逸,三毛更侧重于风土记录,我的文字,文化痕迹较重,总是有意无意误导读者进入一种对文化历史的抚摸和碰触而不是对城市风景的勾划,也许这些不规则的文字更多的属于“文化百科”而不是风情演绎。葛编美其名曰“文化的游记,历史的拜访”或是“思想的直立行走”,我只有汗颜。 但我真的喜欢行走的姿势。为了行走,我放弃了大学,丢了工作,跑了青春,也因此去了浮躁多了安然,懂得了生死有命,也懂得了放心去飞,或许少了这份行走,我将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形动物。于是,我欣然。 据说人死后,他的灵魂会将他生前走过的路重新走上一遍,拣拾那些脚印重新封装成一个人的全部记录在案。也许那些脚印已埋在了高楼之下、水波深处,他的灵魂也不会犹豫,一个不落全部寻回。 我想这些重拾脚印的动作将异常艰苦,甚至花费的时间要比那个人的一生还要长久,因为他的灵魂不仅要重走过往,还要不停的弯腰,不断思索和反省,一切的错失和迷茫都在他灵魂的故地重游中一一新鲜重新开启,于是这个人的来世将不再有遗憾,不再有失落,不再有错过,他可以放心地去牵那只前生无缘牵到的手,做那些前生未敢放手一搏的事,去他一直没有启程的地方,说那些未敢轻易出口的话。 我想,我的重拾脚印的过程已经开始,那些脚印就在这若干墨香书页之间,在我自己的手上。 打开这本书,我全部的行走都将重演,而此刻,我,是我自己的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