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深处,我的蓝颜是个厉害的很坏的爱打架男孩,当然那时还不知道他会成为我以后的蓝颜。记得那年有七八岁,他家有个桃园,到了初春,满是粉红色的花朵,就像是天空中一簇簇的彩霞。地上刚刚长出谷蒂{一种能吃的根茎很甜的野生草},我喜欢那片桃园,与同伴相约去桃园找谷蒂。一边赏花,一边寻找谷蒂,正找的兴起,不想前面窜出一男孩大喝一声:“快走开!不然我打死你们!说着竟跑到我面前挥拳真打。不想遇到谁偏就遇到谁,正是他家混小子!我与同伴狼狈奔逃,他一路追赶我们,直到把我们追出桃园才肯罢休,从此后我对这个混蛋小子更无一点好印象。 蓝颜与我同级但不同班,在整个上学期间他的不爱学习,难管理,哥们义气以及爱打架等恶习远近皆知。老师对他也束手无策,只有听之任之。我家与他家相隔也不远,经常遇到他,我从不与他说话,唯恐对他躲避不及。高中的最后一年,听说他竟然打了他的班主任老师,以至于被学校开除。我家与他班主任家是邻居,我见过他的母亲眼睛红红的,可能是哭过,从他班主任家出来。可能是来道歉的吧,谁家有这样的孩子,哪个做母亲的不伤心呢? 以后我到外地学医,也失去了他的消息。三年后我学医回来已是秋天,一身牛仔服装,长长地头发飘在脑后,已出落成标志的姑娘了。一日街头偶遇蓝颜,他看我的眼光竟多了几许羞涩,从他的眼底我看出了他对我的爱慕,这个波皮无赖似的混蛋小子也开始对爱情充满了向往。家父开着一家中西医门诊,家父不在时,我就自己独自值班。蓝颜总是寻找我父亲不在的时候去找我聊天,也许他在某个角落已等了很久,只要发现是我独自一人在,他就趁机溜进来。这个爱打架,还说是会什么功夫的男孩在我面前特别卑微。他总是陪着笑脸细细的观察着我,这个强悍的男孩骨子里所展现的温柔曾经让我迟疑过,我要不要就和他过一生?这个念头仅是偶尔在我的脑海中闪过就被我否定了。不要,他不是我要找的类型。我心底的白马王子应该是那种温文尔雅的,知书达理的,书生类的白净男人。可我并没有肯定的完全的拒绝他,黑夜时他会送我回家,雨天他会急切的跑来,他家要有点好吃的他怕冷了就捂在胸口给我送来,我就这样自私的享受着一个人对你的无微不至的爱情,偶尔心情舒畅也会给他唱一支歌《女儿情》,娇滴滴的唱那”说什么王权富贵呀,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与你常相随……“我是虚情假意的唱,他是真心真意的听。他欣喜地向他的朋友们宣布,他要娶我,而且婚后不要我干任何家务与工作,只要我每天给他唱歌听就好。 对蓝颜来说这样的幸福日子仅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就结束了。我命中的白马王子出现了,温文尔雅的他大学毕业后做了一家企业的会计。也许他注定就是我的丈夫,他穿着整洁,言语得体,面目白皙,饱读数学,理科特别好。只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觉得爱上了他。在以后的日子里他真的就成了我的丈夫。蓝颜识趣的不再来找我了,可他看起来越来越消瘦,有时街上偶遇也见他悄然躲开。听他朋友说,我的蓝颜,那个强悍的男孩夜夜买醉,醉后曾失声痛哭,哭倒在夜幕下的棉花地里沉沉睡去。我知道自己儿戏般的欺骗了他的感情,其实我从未想过要嫁给他,却暧昧的给了他许多的希望,而后又绝然离去。良心发现,想去像他道歉。来到蓝颜家里,他正醉卧不起,我轻轻的喊他,满心的温柔与心疼。他忽的坐起,久久的盯着我看,眼底的疼痛贯穿了他的每一根神经。他旋风般将我抱起,扔在了他的床上,将我颤抖的身体压在他的身下,压迫越来越紧,呼吸越来越重。几乎要将我揉碎,他要把我融化在他的胸腔,雨点般的吻疯狂而来。他慌乱的撕扯开了我的衣服,甚至感觉他的手已经滑到了我的小腹,”我要你,我要你,雪,雪……“他急切的喊着我的名字。我不想做任何挣扎,已是结了婚的人了,就这样给他一次吧,算是对我的游戏做一次惩罚。只有冰冷的泪滴划过脸颊,木僵般一动不动,来吧!我愿意接受!蓝颜感受到了我的安静,停止了动作看我已是满眼的泪水。深吸一口气,克制住自己”还是不要吧……别破坏了你在我心中的完美“。他把我拉起,为我系好衣衫,轻轻地擦去我的泪水,满眼都是痛楚。”你说如果有人对你虚情假意,和你做戏,你该怎样对她?“ 我以前听过一个老禅师讲过这样一个哲理,正好为自己做了一个解脱。”你真心待她,是一颗金子般的心。她虚情待你,是一颗石头般的心。她失去了你是丢失了金子,你失去了她是丢失了石头。如此看来,谁得谁失不就清楚了?“蓝颜听完,释怀一笑”你什么都懂,我要将你的这句话收藏,答应我吧,做我一生的红粉知己“。我坚定地点了点头,就这样约定吧! 自此后蓝颜不再酗酒,开始奋发图强,专心致富,办了一家紫貂养殖场,几年后已颇具规模,在我们当地也开始小有名气。更让人敬佩的是他心存善心,每年都会捐款给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们,还有那些孤寡老人。这些我都看在眼里,由衷的开始喜欢他。 而我与丈夫婚后的几年却不是那么幸福,总是争吵,他表面温文尔雅,其实却小肚鸡肠,总是翻看我的手机,追查我的行踪。理科特好,却是斤斤计较,家里的一切财物都要算来算去。看起来白皙干净,可随手就破坏家里的卫生,累的我跟个怨妇似的整天收拾不上,事业上更是再无进展,却说我是没有那个旺夫得命。命运就是这样的捉弄人,命也?运也?真的就像那个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我选择了白玫瑰,时间久了竟成了掉在衣服上的饭渣子。而那支红玫瑰却是我心口的朱砂痣。如果我选择了红玫瑰呢?莫非又成了那墙上的一滴蚊子血? 哎,不去管它了,我是尘封已久的碎石,你却是孤自纷飞的花蝶,缘分就是这样的聚聚散散。随波逐流,姑且听之吧,生活还得这样的过下去。2013年12月27日写于听雨轩,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