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深夜了!
记不清这是第几个被惊醒的夜晚了,每次梦中的场景都是:我独自一人撑着竹篙,驾着一叶孤舟,在茫茫的大河中摆渡。我的眼前总是白雾茫茫,每天忙碌的我却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我的乘客。每次都在我掀开孤舟的竹帘时,原本平静的河面顿时出现惊滔骇浪,待我奋力将孤舟驶出危险时,孤舟上就只剩我独自一人……
“不要去在乎,那只是个虚无的梦罢了!”说再多次安慰的话都已无法抹去每个清醒的夜中赫然存在的记忆……
“傻瓜!梦是你的主观发挥而已。你别太紧张了!”朋友点燃一根烟,在我面前放肆着她的“潇洒”。
“别抽烟了!他会不高兴的。”我拿掉她手中的烟,扔到烟灰缸,浇上我们泡好的花茶。伴随一丝“滋滋”声,淡淡的轻烟在我眼前聚拢,接着消散。我自言自语道:“那片雾……”
“男人都喜欢去挖掘你的故事,然后帮你篡改。你以为你一张白纸,他就能很好地涂鸦?屁话!要有那么一黑点,他才好发挥!”说完,她拿出两根烟,点燃其中一根,接着一起放进我的手掌,说:“你更在意哪一根?不许撒谎!”
我赶紧又一次熄灭她点燃的烟,说:“这不一样!你不能这样比喻,我在意这根点燃的有两个理由,一是不喜欢烟味儿。二是怕伤手。”
朋友用她的食指朝我的太阳穴位置用力一戳,红色的指甲油,朋友的手就像那燃烧的烟头朝我袭来,她狠狠地说:“你就是死笨!怎就不是一个理?那你认为他选择我,而不是你,是什么理由?你没我漂亮?身材没我好?都不是!我让他觉得我有故事,故事让我变得有韵味儿,很性感!看我拿烟的姿势,你看呀!有没有很诱人?”
朋友抽烟的时候,她会把她那蓬松的大波卷发撩在一边,露出另一边的粉颈,耳垂,锁骨;烟轻轻夹在食指和中指指尖;眼神在空气中漫无目的地发散;整个身体稍稍前倾……
我微笑地看着朋友,一丝苦涩泛上心头。我是一张白纸?让我自己形容自己,我绝不会这么说的。朋友说的“他”是林——她的男朋友。林是我通过介绍认识的,当初的本意是成就我和他的“美好姻缘”的……
“你好,我是林。很高兴认识你,小木。”
林是个温暖的大男孩,他的笑很纯粹。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挺好,但后来透过朋友的嘴我知道了林对我的第一印象,原话是:“不太记得了,挺普通一女孩。”原来,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路人而已。
朋友的名字叫哲,林说:“哲的名字很文艺范儿,小木是自然派。”
认识林的当天晚上,我就把哲介绍给他认识了。我记得当时他们也没交换联系方式,哲后来解释说:“微信有附近的人这功能,当晚就加上了,接着假装说很巧。”我依旧微笑着倾听。
认识林后的第三天晚上,哲把我和林约到咖啡厅,哲开始向林借烟借火。我则是借故离开了,走的时候,面带微笑。
第四天,他们牵着手亲密地来到我面前。哲说:“不好意思,抢了你男人。”我摇摇头。林依旧像第一天认识的时候一样温暖地笑着,只是眼神里多了份闪躲。回家,我删掉了林所有的联系方式。不是生气,只是不想惹麻烦。
日子就这样过着,一天,我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是林。或许早有预见,刚认识时我并未给林的号码添备注,删掉后,也就没有记忆了。
“小木,你劝劝哲,总吸烟不好。”
“我会的。”
“我不喜欢抽烟的女人!”
“哦。再见。”
“你很忙?”
“是的。再见。”
“好,拜拜。”
接林的电话时,哲就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懒洋洋的吸着烟。
“什么时候学会吸烟的?因为林?”
“早就吸烟了。只是你不喜欢烟味儿,好不容易找到个喜欢看我抽烟的男人。我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或许不喜欢你抽烟。”
“你们联系了?”
我摇摇头。我撒谎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哲依旧吸烟,林给我打电话却勤了。于是,我开始做那个固定的梦。
“嘿!想什么去了?”
哲用力捏了捏我的脸,指甲嵌入脸颊的痛让我从回忆中清醒。
“用不着这么大力吧!亲!”
“亲你个头!和你说话,你神游太虚?”
“真的。别吸烟了。他不喜欢。”
“呵,你们背着我联系?”
“什么叫背着你联系啊?她只是要我劝你别再吸烟了,不好。”
“算是我抢了你男人,我就纳闷,你为什么不生气?”
“你喜欢他吗?”
“当然。”
“这就是我俩的区别,这就是我不生气的原因。我没有喜欢他。”
“你撒谎!他本是和你相亲的,是我勾引他的。”
“别用勾引说的这么难听。你们之间是互相吸引,我懂。”
“你真不喜欢他?那,那他喜欢你吗?”
“第一次看你这么没自信。你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吗?男人都会喜欢的。”
“木啊,我就是害怕他喜欢的不是我。我……”
“别这样,他一定很喜欢你的。你少抽点烟。他是在包容你,不喜欢你的人是不会那么包容和紧张你的。”
“真的吗?”
“是的。”
“谢谢你啊,木!”
哲从包里拿出烟和打火机扔进桌旁的垃圾桶,说:“真倦了!这烟真他妈难抽!早想扔了,就等着他说。”
我笑了,转头,我看到窗台上的仙人球。那是林本来打算送给我的,但我却坚持自己买单。林说了句:“你就是仙人球。”我起身,拿起那盆仙人球也扔进同一个垃圾桶。哲看着我,我平淡地说:“该清理清理屋子了。”
哲起身,走出房间。我对着垃圾桶发了会儿呆,哲又折返进来。
“他最近很喜欢仙人球,就拿你这个现成的。你捡出来。”
“你要是诚心,就得买个新的。”
“你这个仙人掌肯定有故事!我就喜欢有故事的东西。”
“别,可别。有故事也进垃圾桶了。我陪你去买个。”
“为什么?你在掩饰什么?”
“神经!要捡你自己捡,那么脏。”
原以为哲会放弃,以她那么清高的个性……她蹲下,毫不犹豫地拿出已经沾上烟灰和其他杂物的仙人球。哲小心地擦拭着手中的仙人球,说:“你好像一直都很喜欢仙人球。”说完,哲转身离开……
“离开吧!”一个声音传出来。我错愕地寻找着这个声音的来源,收音机里正播放着这个时段的情景剧。
“为什么要我离开?”
“你的存在对三个人都是痛苦!”
我关上收音机,这只是个巧合而已。裹上衣服,拿着钥匙,走出房间。隔壁邻居的儿子正在大声地朗读着,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轻轻的我走了……我笑着摇摇头,这又是巧合罢了。乘电梯到底座咖啡厅,咖啡厅优雅地唱着:走吧,走吧……我停下了往前迈的脚步,转身回了家。
回想,来到这个城市已经半年了。我一直在哲的杂志社上班,校校稿、排排版,偶尔画画插图。哲的杂志社是她父亲赞助的,听哲说是给她找点事情排遣时间。我和哲在地铁里认识的,一个小偷偷哲的包不成就拿水果刀威胁,我恰巧帮了她的忙,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手臂被划伤。其实没什么大碍,哲却把我当做“救命恩人”。对我来说,倒是哲拯救了我这颗漂泊的灵魂。林是我老乡的朋友,用老乡的话来说就是:“漂泊到此,如若停驻,必先找个依靠。”林是当地人,哲也是,我只是个外乡人。难道我注定再逃一次?
我是从家乡“逃”出来的。我的闺蜜爱上了我的男友,于是,我大方地成全了他们,自己却选择辞去体面的工作,离开。这个经历我没有对哲说起过。看着镜中的自己,我自嘲道:“或许,我真该离开!”转念又想,“或许,不会如此凑巧。”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哲没有来,公司的人说她病了。我打电话,她没接。
第三天,我照常上班。哲又没有来,公司的人说她病重了。我去找她,被拒在门外。
第三天晚上,我写了辞职信,发到了哲的邮箱。
第四天清早,哲给我发短信:工资已经结算到你的银行卡中,房租已经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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