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陶兴街38号,荣兴饭馆。
当我踏进饭馆的第一步,碰巧见到了他忙碌孜孜的身影。正值豆寇年华,一米六几的身高,身材消瘦,表情却堆满了不堪的疲惫,如同一只受伤的野鸭,在寒冷的冬季里肆肆发抖。
“快,小胡,过来这里擦桌子,油腻全部抹干净点,客人老是嫌脏!”
“快,小胡,这边几个碗赶紧收拾收拾,当心点!别又摔碎了!”
“快,小胡,那里几个外卖马上送过去,人家都等很久了。”
此时,饭馆老板已经将外卖递到他的手上。一共十个饭盒,他用两只小手揪着,脸色微沉,咬紧牙关排除万难,风尘仆仆就跑了出去。没有单车尾随。 餐馆老板的嗓门在他后头跟着也响了起来,“收钱的时候别又给我拿假钱回来,不然扣你工资!”小胡将小脸慌慌张张转了过来,点了点头,又加快了步伐,像偷吃了鲍鱼的小猫灰溜溜逃窜似的。老板一个转身在收银台愉悦细数劳动果实,他剪一平头,体形魁梧高大,油光满面的脸色里无比的灿烂,犹如一只正享受甜美猎物的笑面虎。
(2)
下午两点,饭馆的生意逐渐淡下来。
我趁着休假一天,也难得在冬天里享受一个舒服酣睡的懒觉,下午二点左右自然醒来。精神充足饱满之余,肚子却高昂唱起了空城计。于是,整顿了钱包,出发前往了饭馆。
我走进了饭馆,找到一个靠近窗户的角落正坐。老板一见生意上门,笑脸盈盈捧着餐牌递到了食桌上,轻声温柔地问我,“先生,您想吃点什么?”
“一个蛋炒饭,谢谢。”
“好的,一共八块钱,请先买单。”
我递了一张十块钱纸币。老板找我零钱之后,一味坐在收银桌上看起了报纸,若无其事。完全将我肚子里边的空城计彻底带向了高潮。
“老板?这都15分钟过去了,蛋炒饭好了没有?我已经饿坏了。”我皱皱巴巴埋怨。
饭馆老板慢慢摘下眼镜,用带着歉意的语气告诉我,“年轻人,不好意思,您再等一会,那小胡马上就回来了,客人们都非常喜欢他炒的饭菜,您再等等。”
“小胡?”我故作疑问。
估计是今天中午生意非常可观,所以老板也兴致勃勃地跟我闲聊了起来,“小胡就是我家里边一亲戚的崽子,打小生活在农村里边,因他读书成绩差,贪玩,老是吵吵嚷嚷想要出去外面打工挣钱回家,他父母一咬牙,就把他托我这了。”
“原来是这样…但小孩子这么早放弃学业太可惜了。人在江湖混,哪能不挨刀?打工,毕竟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作为一名打工游子,我也感同身受,暗暗叹息。
“年轻人,您还真别说,现在这打亲戚工我们这东家还算是实惠的,都是自家人嘛,况且小胡属於农村出身,吃苦耐劳那是天性,什么脏活粗活他都乐意干,一顶仨,这也让我节省了许多人工财政支出,何况现在招人也不容易,每个人随随便便开口就是两,三千,我看也只有李嘉诚那大富豪才能够养得起他们。”
“那工资方面呢?”我好奇地问。
“一小孩子家五,六百块就容易打发了,在这样的大城市里,坑蒙拐骗的怵事到处存在的,我总是告诉他除了饭馆,其他地方也不能去,当心被人贩子抓走。”
老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向我不断炫耀一种显山露水的自豪,他悠悠点了一根烟,一层层烟雾从他嘴边飘洒出来,慢慢地,我的视线也开始陷进朦胧一片。
(3)
小胡回来了。
“叔叔,这是外卖的钱,103块。给。”小胡把钱交到柜台前,上气不接下气。我心一安,午餐可算有着落了。
“你怎么每次速度都这么慢,害客人都等急了,去去去,赶快给我炒饭去!”老板黑着脸训斥小胡一番,斜眄的眼神像极了犀利哥。
小胡抹抹额头上的汗珠,点头回应,溜进了厨房。
不一会,一盘香喷喷的蛋炒饭出现在我的眼帘,飘逸而出香味深深渗透我的鼻梁,隐藏一种难以释怀,却又无法言语的特别。我浅尝一口,不禁感慨小小年纪的小胡手艺竟如此绝妙。
老板在收银桌上也乐了,刚好他的电话响起,接完电话之后,他将报纸轻轻一放,“小胡,我过老王家打几圈麻将,这店你好好看着,有什么事情打电话给我。”小胡轻轻地允诺。
“小胡,你这手艺真是不错。”我赞叹一番后,猛吃了几大口。小胡腼腆害羞,只是在离我不远处的位置轻轻抹着桌子。我招呼了他过来。
“小胡,你天天这样子工作,累不累?”
“累,很累,到了城市我才发现,原来工作是这么辛苦的。”
“你现在应该待在学校,而不是待在这监狱里!”
“家里边没钱供我上学,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妈妈说,‘哥哥要当榜样。’所以我就出来外面挣钱了,我自己存了一些,每一次都不敢花,我打算这个月底让叔叔帮我把它们全部寄回家去。 ”
“那,你想家吗?”
“自从来到这儿,我每天都想家,一开始总是闹着哭,不过,慢慢也就习惯了。”
“我认为你应该去找其它适合你的工作,再这样下去,你身体会拖垮的,你还年轻,懂吗?”
“我其实也想走。但是,我不能走!叔叔会生气,我家里人也不会原谅我。其实我……并不是小胡!”
“你说什么?那……怎么……”小胡此时说的这段话,让我不免感到大吃一惊。
“我本名叫林子。小胡是叔叔的独生子,我们年龄一样大,更特别的是,我们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我刚到这的时候,叔叔总是分不清我们到底谁是谁,那一阵子,是我过得最快乐的时光。”
“那,林子,小胡呢?”我顺藤摸瓜。
“三个月前的那天晚上,因为小胡隔天有期末考试,所以早早入睡,却没注意到煤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叔叔出去打麻将,等到我下班回到房间后,小胡早已经就……” 林子语气有些抽泣,“抢救不及时,死亡。”
“叔叔伤心了好一阵,关紧房门,每天茶饭不思,以泪洗面。”
“等到一个礼拜后,叔叔终于从房间里出来,也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叔叔开始称呼我为‘小胡’。”
“就这样周而复始,好像从没发生任何事情一样,不过,叔叔的脾气却变得更加暴躁了,直到现在。”
(4)
在我跟林子倾诉的这段时间,我总算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心里依旧惴惴不安。就在我正准备再次问林子的时候,老板却急匆匆赶回了饭馆里。一屁股怒坐在柜台上,气势汹汹,估计是手气差,打麻将的钱输得七七八八了。一会,真就听见他将柜台的笔筒往地上狠狠一砸,“今天真是走了狗屎运!”
我也只好选择离开。
“哟,年轻人,您吃完了?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老板也许刚刚忽略我的存在,但转变而来的温柔语气依旧是让人倍感恶心,我只好佯作微笑点头回应。
突然,我发现了他脖子上挂着的精致卡片:上面贴着一张大头贴。一个小男孩,抱着一只维尼熊,对着镜头咧嘴傻笑,露出两个洁白的门牙,如同一株天真烂漫,却充满童真稚嫩的向日葵,喜迎着阳光,含苞待放。
“这位小孩是?”我冷静地问。
“吓!他不就是小胡!”
餐馆老板表情突然像死尸一样冰冷,右手食指指向了正在抹桌子的林子,语气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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