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是出了名的调皮王,虽是女孩子,但这丝毫也不能阻止我性格中野性成分的发挥。这远离集镇的小村子成了我玩乐撒野的天堂,在空气清新的田野里,在夹杂着泥土和青草香味的垄道上,我带领着我的“小跟屁虫”们快乐地跑跳着。而那时我的父母还在几百里之外的地方工作,将我教育成人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落在了在小学当代课老师的叔叔身上。 开始上学的日子,我很不习惯,经常迟到,有一次居然在数学课上睡着了,为此数学老师的脸气得发白,发誓再也不教我这样的学生,晚上回到家,被叔叔罚跪两个钟头。终于有一天,我逃学了。我一个人来到离家很远的镇东头的大桥上,心想从此再不读书了。看着来来往往的船只和水中尽情遨游的小鱼,还有天上飞翔的小鸟,觉得这比在课堂上好玩多了,比那老头讲得数学题有趣多了。不上学的时候多好呀,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在天色渐渐暗下去的时候,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我远远的看见叔叔和另一个人朝我走来。叔叔很生气又很着急,另一个是大姐姐模样的人,她扎着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在后面一颠一颠的。走近我时,叔叔出我意料地没有开口,而是她和我说话了。“晴子,咱们回家吧,你叔已经和我说了,从明天开始你就到我的班级上课。我姓任。”她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完就对着我很友好地微笑,好象我是她多年的老朋友。她穿着小镇上很少人穿的长拉链夹克衫,在当时是很时尚的一种。里面白衬衫的衣领外翻出来,不大不小地正贴在夹克衫衣领上,衣领还对称似地向里微微弯曲着,老远就能看见翻出来的那一小块白色,衬托出她美白年轻的肤色,她的笑容让我有一种清新安宁的感觉。 任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喜欢在课堂上朗诵课文,无论什么样的文章,都会被她读得充满感情,她在读得时候,教室里没有任何声响,我们都在她的带动之下,体会着文中人物的悲欢离合,自然的美丽景色,她将我们这些不懂事的少年带到了另一个美好的世界里,让我们张开丰富的想像的翅膀,在这个世界里飞翔。现在我才知道,这个美丽世界就是文学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用无数个文字创造起来的,而我现在喜欢文学的原因,追根溯源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从前的打打闹闹的野女孩不见了,我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她吸引了过来,她温暧的笑容,她清新的服饰,还有她堪称一绝的板书都让我有点神魂颠倒了,我从好奇到喜欢到模仿,这位年轻的女教师用她的“手段”将我的心从课堂外拉回到课堂里,从此,我再也没有离开过书本和课堂。 任老师在我们这里只有半年时间,她是来实习的。终于有一天,任老师离开了,走之前并没有告诉我们,而我们还在习惯地在教室里等待她来为我们领读,可是来的却是另一个不认识的老师。任教师已分配在县城里的一所小学工作,不会再到我们这里来了,永远不会了。我非常后悔,为什么连任老师走了都不知道,我很怪叔叔没把这件事告诉我,叔叔说,是任老师不让说的,她怕你们一个个到时会哭鼻子呀……叔叔还没有说完,我却早已哭倒在他的怀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