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我的女人都不约而同数落我的罪过(之一):“从来不陪人逛街!”我幡然醒悟,这的确是我的毛病啊。 近来有了女友,我决定痛改前非,脚踏实地陪女友逛街,就像邓丽君一首歌唱的:“重新做人,重新做事。”老实说,我是不喜欢逛街的,但夫妻或情人成双成对,是普世道理,我那种独来独往,是个人特色的怪癖,是应该收敛的。 新认识的女友,就像手头捏一张白纸,不知道她的喜好。不管怎样,反正陪她逛街是硬道理。 那次是我第一次陪她逛街,我像一个优秀的向导,说某处可以买什么什么。因我经常散步,无意间就侦查到一些价格合理,质量不错的卖场,(我的服装也是在这种状况下买的,)而那些装修堂皇的大品牌店最好少进,东西贵得吓人。 第一次引去的是专门卖缺码的皮鞋店,在一个偏僻的小巷。他很满意选了双皮鞋,好像300多元,我很踊跃地付了钱,也一改过去不买东西送女人的坏德行。事后她还表扬我,怎么发现这样的店子?我也小有成就感。 买东西我一般讨价还价就一个回合成交,而她竟然会把500多元的价格,经过多次回合,砍到300多元,成交后,老板也一脸的纠结,可见利润也薄到了底线。虽然过程让人厌烦,但结果令人折服。 她喜欢逛服装店,我挣表现也正在兴头上,她试衣,我也做出很老练的样子说是道非,说一些貌似专业的评语,什么“很雅”、“太艳了”等等。 有次买一件冬装,是驼绒的,价格1千多,听服务员介绍,质量是如何如何的好,价格又是如此低廉,甚至比较其他品牌,又是如何的合算,列举优点一、二、三……我很佩服服务员的三寸不烂之舌,说得人心服口服。我甚至觉得如果不买下,就再无机会,是一大损失。她也反复试了几次,在试衣镜前晃来晃去,看来她要买了,我也准备“出血”,最后她竟然说“不要”。虽然我钱包躲过一劫,免遭洗白,但我还是觉得那件衣服应该买,不买又何苦在那里试衣折腾半天? 后来我发现她每进一家服装店,大多时候要试衣,其口气仿佛是和熟人说话:“把那件给我试试”。不过服务员的热情也助长了她不厌其烦地试衣:“试一下嘛,不买也无所谓的。”试衣又不买,离开的时候她一点谢意也不表示,我跟在她后就要歉意地对服务员说声“谢谢”,似乎是在替她道歉。服务员虽然脸上没有怨气,但心里的嘀咕,恐怕也有的。我想服装店老板的心理是这样的:顾客试衣并买的几率比不试衣而买的几率要大得多。像我女友这样试衣不买者,大概是一小撮了。 后我留心观察,一个二、三十平米的服装店,也有起码3、4个服务员,老板似乎还嫌不够,在门市门口还张贴招聘服务员广告,可见一定有一个数量可观而并非一小撮我女友之类的试衣而不买者,需要服务员去耐心侍候。 见她那样轻车熟路试衣又不轻易买,无端的折磨服务员,我也有些同情服装店而抱怨她,我说,看准了,才试衣嘛;如果不买,最好不要试。她根本听不进我的劝告,她说:“对着镜子穿不同衣服看自己的样子很安逸。” 她把逛街当成一种娱乐活动,一种乐趣,实在不可救药! 由于和她在一起,我买自己穿的服装也变得艰难。我一般买自己的服装5分钟就搞定:第一眼直观印象不错;再假老练用手摸布料质地;一个回合讨价;成交。而有了她,我看上了的服装注定要被她吹毛求疵阻扰,无法买成。有次逛街趁她不注意我迅速买了件T恤,被她唠唠叨叨责怪了半天。 陪女人逛街毕竟是我装出来的,是作秀,像她那样可持续地充满热情地逛街,我实在难以支撑,几次之后我就现原形,显示出疲态——不过,想到自己不陪女人逛街这个实实在在的罪状,我还得要硬撑着。 但我不再积极参与她选服装,她每每尊求我的意见,我就说些不置可否的话,因为我说好或不好,都会导致她在该服装店滞留更多时间。我消极对待,或会使逗留的时间缩短。 服装店老板也许早就洞察这类“被逛街”折磨男士们的苦衷,并深表同情,在那些有点档次的服装店,一般设有沙发,在茶几上丢几本皱巴巴的杂志,意思是要你耐心等待你的女人;那些小店,没有那些体面的设施,但店面外的过道也有小板凳(其实是老板坐的),可供小憩。 后来一踏进服装店,我就直奔沙发坐下,打算安营扎寨耐心等待,我就这样在短短的时间,完成了从积极参与,蜕化到消极参与,到最后不参与的过程。 有时坐在临街小店门口的小板凳上等候,会遇到晚间散步的熟人,朋友就会很惊愕地看着我:“你怎么坐在这里?”同时望了一下服装店:“是你开的店子?”我就敷衍着说,“不是,不是。坐一下。”一时我怎么去解释? 也许我以为我们的关系已经是“棒棒都敲不脱”,用不着献殷勤来巩固关系,所以就以“不参与”的方式敷衍陪她逛街,或者说只履行陪的功能。应该说,这种“陪”是不在状态,是人在心不在。有时和她并行着走,或许她滞后我几步,我突然发现她消失了,我站在原地等候,竟然半天也不见出现,最后我返回挨家挨店去寻,才发现她在某个店里踯躅。 逛街是女人的喜好,但像她那样喜好——不,简直是酷爱,我想也是女人中的极端。有次她要我陪她去一个服装店,我们乘公交车去,下车后她就直奔那个服装店,也不旁骛其他。那是一个很小的店,但服装和其他比,非常个性化,甚至有点奇装异服。那时我已经倒退到仅仅陪的功能(不积极参与),就在门口等侯她。出来后见她没有买,我问,“为什么不买?”她说,“看一下。就这个店没有逛过。”她这话让我吃了一惊:难道她逛遍了乐山城所有的服装店? 后来我们还是分了手,其中原因我想不会是逛街不在状态吧?在“陪”这个岗位我毕竟没有“脱岗”啊!我已经做得最好了,已经把自己整得来没有性格了。 顺便告知那些初学陪夫人或女友逛街的男士,也算交流经验:那些主街道的服装店,价格一般并不贵,尤其那些门口放着闹哄哄音乐的店子,或服务员手持扬声器叫卖,被成都人讽刺为卖“吼货”,价格低得令人生疑;而那些偏僻街道服装店,其服装另类,价格贵得离谱,最好不要纳入逛街的路线图。切切牢记。 在我记录完逛街经历后,获悉一个好友陪新结交的女友逛街,他鬼使神差为女友买了一条价值3千元的金项链。我并非主张男人“铁鸡公”,但问题是他们几天之后分了手,这就使逛街的性质发生了变异。男人为女人解囊,似乎是天经地义,但要有真实的情感基础才解囊,更不能接受被欺骗。我的朋友也不是斤斤计较的男人,为此很是郁闷。我在电话中传授:今后要“不见鬼子不挂弦”——朋友没有耍稳当不要“出浆”啊!如果今后再遇类似事件,你就在商场外等她,让她一人去逛。我的朋友如饮醍醐:今后只逛街,不进商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