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像个孩子。甚至不如一些年龄比我小的人。
最常做的事情,是一个人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不停地来来回回地走。以及发呆。天空不再晴朗的时候,是我最容易陷入沉思的时候。那种灰暗似乎可以唤醒我内心的一种回忆。来自某个已逝去的时刻。
有时候,我会感叹于身体上某个角落的伤疤,无法痊愈地揪成一团的皮肤,丑陋地记录着一个疼痛的过去,却无法唤醒曾经的回忆。正如我的脸,在照镜子的时候,我也会惊叹于自己为何会拥有这样一张脸。
这一切都是无法选择的。感觉无力和苍白。就像每次一个人走在萧索的风中便会一遍遍地问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我来自何方?”一样苍白,令人绝望而又无法逃避。
十五岁的时候,我喜欢蓝色牛仔裤还有白色T恤。不知道为什么,对它们情有独钟。穿着它们走在街上,也会感觉异常兴奋。
在学校,我是一个学习成绩优异,沉默寡言的男生。喜欢坐在教室的角落,趴在一排书的后面写作业或者看小说。
老师从不说我,因为我每次都能考出让他们满意的成绩。只有一个老师对我不满,这么多年我一直记得,我这样说可能有人会觉得我记仇,不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记得他。那次轮到我做值日了,同学们都已经离开教室,他就板着脸瞪着眼睛很严厉地对我说,你坐到前面有什么不可以,非要窝在那里。说完他就扭身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傻傻地站在那里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是怎么了。也没有生气,只是傻傻地站在那里,在教室的一个阴暗的角落,脑子里一片空白。当然我最后并没有换位置,还是一如既往地坐在那里。
我坐在那里,看着整个教室里每一个人的背影,他们是可爱的,学习的时候弓着背,埋着头,老师在上面讲课的时候喜欢做一些小动作。他们喜欢做这样的事情,就像小孩子喜欢恶作剧一样。当然我并不是在上课的时候故意去观察他们,我只是,在很多个无意的瞬间看见那样的画面,然后继续埋着头在角落里做自己的事情。
我忘记了我做过多少题目,从一开始的束手无策,到后来的得心应手,应该做过上万道题目。以至于我每次走进教室就有同学嬉皮笑脸地走过来,从我手里拿的书里找我的作业本。
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一直以一个人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眼前。包括我的父母和姐姐。
但是他们却非常爱我。包括我的亲戚们。他们知道我的学习成绩好就包容我怪异的脾气。
出人意料的事情是,我的中考并不理想。
说起来让人伤心,就像我左手手腕上的那个伤疤一样。好好的一个东西怎么就变成了那样?但是我的中考就是没有考好。以我以前的成绩,能考到全县前几名,可是到最后却没有,只是五六十名的样子。
老师和家长们没有说什么,而我却感到惋惜。我想他们肯定也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是却不会说出来。
好的是,我还是考上了市重点高中。脱离了小县城。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不知道离开小县城是好还是不好。反正我最初去市重点高中读书的时候非常不适应,我想家,想爸爸妈妈,下了自习一边往宿舍走一边哭,感觉孤独极了。可是后来我还是在那里安定了下来。
在市重点高中读书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到后来。因为我已经熟悉了那里的生活,当然我还是一如既往地一个人。一个人上自习,上课,吃饭,洗澡,睡觉。我还当了治保委员,每天第一个到教室,最后一个离开教室。
我保持这样的姿态很长时间,不过我的成绩却很好。但是因为我们那里都是各个县城里的尖子生,所以大家并不因为你学习成绩好就特别喜欢你,不像我在初中的时候一样。最失败的事情是,有一次班级选入党积极分子,虽然我被老师列入对象,但是一票都没有得到。我还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还好,现在想起来,只是觉得自己以前是让人心疼的孩子。
这样说,似乎有点不合理,因为我现在也还是一个孩子。
十八岁的时候我告别了南方的生活,来到一所北方的军校读书。
十八岁的我,还是喜欢穿蓝色牛仔裤和白色T恤,梳偏分,有点帅气的样子。有女生喜欢我,说我长得像五阿哥。
因为性格内向,我吃了不少苦头。关键是因为我的学习成绩太突出了,第一次考试就考了第一名,导致很多人都眼红,有些平时不喜欢我的人就找我麻烦。我因此没少受气。记得最清楚的事情是,我被一个人诬陷为“思想骨干”,就是打小报告的人。后来传到其他同学的耳朵里,我的名声臭了好长一段时间。
不过还好,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同学们又都开始喜欢我。因为我和善,而且善解人意,我是这样认为的,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
十九岁的时候,我一个人去看海。地点是大连。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选在大连。在我下定决心要走的时候才定在那里,先前只是听一个在那里读书的同学说起。后来我去找到了她,而且被她安排在他们学校里的男生宿舍。
白天的时候,她带我和他们班同学一起到海边玩。
我照了很多照片。因为第一次看海确实有些震惊,似乎是见到了一位亲人,又亲切又陌生的感觉,只是没有捡到好贝壳,捡回去的那些,带到学校,一些家在天津的经常去海边的同学就告诉我,那些都是旮旯粒儿。
不过还是很喜欢,因为是自己捡的。
可以自己选择的东西,即使在别人眼里是勒色,也觉得喜欢,只因为是自己相中的。
二十岁的时候我是团支书。办板报,搞活动,什么事情都是非常积极,以至于这一年是怎么过的,我都记得不太清楚。
就这样到了二十一岁。二十一岁的我,有些清瘦。喜欢穿贴身T恤和牛仔裤,还喜欢单肩挎一个小包,是姐姐送我的,几百块钱的一个黑色的小包,里面装着我所有的小东西。手链,项链,戒指,耳环,这些东西多是别人送的,我喜欢带着它们,后来在一次火车上,我又把它们统统送给了另一个不认识的女孩儿,她非常惊讶,但是却没有多问,只是用一双明了一切的眼神收下了这些小东西。还留下她的QQ号,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再联系她。这样做似乎是想告别,不仅是告别那些小东西,而且是那些小东西上记录的时光。
小时候觉得时间很慢,总想快点长大,长大到现在却又不知道时间都跑到哪里去了。
尤其是我这样一个有些幼稚的大男孩儿,常常无法解释很多东西,比如,为什么我已经长大到这么大,已经成了这副模样。
但是却固执地生活着。像一棵倔强的小白杨。
夜深了,远处的天空,绽放美丽的烟火,我又一次陷入沉思。心里有很柔很柔的感觉,觉得非常平稳,我在心中一遍一遍默念,这是属于我,属于我的二十二岁的,一个人的烟火。
冷风对笨笨伟说:一个人的时候,也要记得为自己点上一支烟花.看它静静地绚烂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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