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养着2只宠物狗,一只年长,一只年幼。年长的还算安静,年幼的那只成天调皮捣蛋,把家里的鞋啊袜啊什么的小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你藏哪儿去了。 这天,母亲找不着鞋了。我们估摸着又是那只年幼的狗藏起来了,而且根据各种其他的情况判断,鞋应该被藏在了沙发下面。 家里的沙发是那种由4个脚支撑,2脚之间沙发与楼面有相当距离的设计。我立刻想到了仆下身子,用肉眼观察的方法去证实鞋的位置。可是当我这么做以后,我没有看到鞋子。 父亲坚持鞋就在沙发底下,要求我搬开沙发来看。我觉得自己的方法没有问题,心里很抵触父亲的要求,但最后我还是按照他的说法执行了。 正如“水落石出”一词描述的那样,随着沙发的搬开,母亲本已失踪的鞋又重新出现在了大家面前。 这件事需要反思。但我至今没想明白我的方法有什么不妥,特别是对于家里沙发极透明的底部空间而言。只是有一点是很明确的:我的方法的确存在局限,否则就不会看不到换用父亲的方法就能看到的鞋子。 如果辩证法是正确的,那么父亲的方法也应该有它自身的局限。比如如果需要搬动的不是家里的沙发,而是一座山或是别的难以改变它的位置的东西,这种方法就不再具有可行性。 于是我很容易想到,要获得真相,必须通过各种方法去了解,只要这种方法可行。但这就是正确的结论了吗?在实际的生活中,效率往往也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 假设寻找母亲失踪的鞋子有时间上的要求,而我又只有使用一种方法的时间,我如何确定该用哪种方法呢?大概会是这样:如果我只想到一种方法,我就只用这种 方法;如果我想到了2种以上的方法,我会根据经验选择一种方法,但这种方法只“可能”是最好的;如果我想到了2种以上的方法,而又没有经验,那么我只能随 便选择一种方法,因为这个时候,我首先要保证事情能够顺利进行下去。 让我的选择在客观上就十分正确,看来我是做不到了。但是我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我的选择是最佳的。当我再也不能做出更好的选择的时候,我当前的选择就是最佳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