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始了。
报名那天,林风感到很高兴,因为从此以后他再也不用上令人讨厌的物理课和化学课了。他是不顾父母的反对和老师的劝说,毅然决然的选择了文科,如今虽然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没有一个认识的人,如同刚上高一的时候一样,但他从心底上还是很满意的,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努力学习,为自己的理想。想到自己的理想是……
“嗨,哥们,你好,我叫沈孤月,认识一下吧。”
林风转过身,打量起眼前这个男生,这个叫沈孤月的人长的眉清目秀,脸上挂着一丝让人无法拒绝的,温暖的微笑。这让林风对这个男孩的第一印象很不错。
“我叫林风,双木林,风云的风”。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个男孩。
第二天正式上课了,大课间的时候,林风正在专注地看一本金庸先生的名作《笑傲江湖》,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昨天那个叫沈孤月的男生,一问才知道他也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金庸先生写的。
两人这下有了共同的话题,从《雪山飞狐》聊到《天龙八部》,评点各式人物和武功,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不知不觉上课了,两人相约有空再聊。这次之后,林风和沈孤月的关系越来越好,平时没事就待在一起聊天,踢足球,班里同学都打趣道两人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每当听到这个,两人总是相视一笑。
有一天周日,林风和沈孤月同其他几个同学去一个离家比较远的地方踢足球,一直到天快黑的时候才散场。林风和沈孤月是最后走的,当两人正要拦辆出租车时,林风突然有些尴尬的说:“沈孤月,你带钱了吗?我今天出门只带了五块钱,来的时候已经用掉了。”
沈孤月一愣,摸索一阵后,同样尴尬的说:“嘿嘿,我今天是跑步过来的,根本就没装钱,看来咱俩只能走回去了。”
林风无奈一笑,点点头,当两人路过一个公园的时候,沈孤月突然提议去里面转转,于是两人进到公园,坐在一处长椅上。
“今晚的月亮真美啊。”沈孤月感慨的说道。
“对了,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你怎么会起这么一个听起来很怪的名字?”林风问道。
“哦,这个啊?听我妈说,我小时候很喜欢看月亮,有时候能盯着月亮看好几个小时都不动,于是我妈就给我起来这么个名字。”
当聊到理想这个话题时,林风充满向往的说:“我从小就喜欢警察这个职业,以后我想成为一名刑警,一名优秀的刑警,所以,中国刑警学院是我的理想,你呢?”
“我啊,呵呵,你也知道,我学习不行,考大学是没指望了,也许毕业后我会去当兵吧,不说这个了,走,我带你去个地方。”说着拉起林风就朝公园深处走去。
沈孤月带林风来到一块巨大的,长方形的石头下,只见这块石头上有两个红色的,醒目的大字“兄弟”,林风很惊讶,忙问沈孤月这是怎么回事。
沈孤月慢慢说到:“这里有一个故事,大约五十年前,有一对外地来的兄弟到这里打工,他们平时乐于助人,与人为善,赢得了周围人的一致好评。一天,哥哥有事外出,弟弟一人独自在租的房子里,不想夜里附近的一个化工厂发生爆炸,殃及到弟弟和周围的邻居。弟弟忙于救人,最后因严重烧伤,不治身亡。哥哥回来后,默默得站在弟弟的尸体旁,第二天,人们发现哥哥在屋里上吊自杀。人们为了纪念这对有情有义的兄弟,便找来一块巨石,打磨以后,刻上‘兄弟’二字,给这块石头命名为‘兄弟石’。”
过了良久,林风才从故事中回过神来,看着沈孤月,郑重的说到:“沈孤月,我们像《天龙八部》中一样,结为异姓兄弟吧?”
沈孤月大喜,兴奋的说:“好啊,我也正有此意。”
于是二人站在兄弟石前,学着小说中的样子。
“我林风。”
“我沈孤月。”
“今日在此结为异姓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违此誓,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两人按照年龄大小,林风为兄,沈孤月为弟,二人欢喜相拥。
两个月后,是林风十八岁的生日,林风邀请了几个平时比较好的同学,当然包括他的义弟沈孤月,来到一家酒吧一起庆祝。酒桌上气氛很热烈。也许因为天气过于干燥,而这个包间的点唱机开的时间过长,只听“轰”的一声,整个屏幕突然窜出一条火花,如同一条愤怒的火龙,瞬间吞噬整个屏幕,连天花板上的吊灯也燃烧起来,看起来摇摇欲坠。
沈孤月反应最快,大声叫众人离开,然而此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终于支撑不住,带着熊熊烈焰朝着林风脑袋就砸了下来!林风可能是喝的有点多,还愣在那不动,沈孤月大急,眼看就要砸上去的时候,沈孤月快速冲到林风旁边,毫不犹豫的举起右手,对着吊灯猛击一拳,将其打偏,而此时他的右手,已经是血肉模糊,上面插满了碎玻璃。林风这时也清醒了,急忙搀扶着沈孤月离开火场,然后迅速赶到医院。
事后虽然沈孤月的右手没什么大事,但却留下了一道伤疤,一道在林风心中,永不磨灭的伤疤,每当回忆起这道伤疤,林风心中总是隐隐作痛,然而更多的,确是一份感动。林风曾经问过沈孤月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沈孤月脸上依旧挂着他那招牌式的微笑,淡淡地说:“因为你是我大哥,我们是兄弟。”林风当时就暗下决心,以后不管发生什么,都要保护好沈孤月,保护好他的兄弟。
两年时光匆匆而过,高考之后,林风如愿以偿的被中国刑警学院录取,而沈孤月如他自己当年所说,落榜是意料之中,没什么可惜的。二人在一个月亮很美的夜晚,再一次的来到兄弟石旁,互相约定,不论日后是否还有机会相见,兄弟之情永不改变!
多年之后,林风在刑警学院毕业后成为了当地刑警队的一员,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年纪轻轻,就成为了队里的骨干。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上,突然接到报警电话,本市一银行发生抢劫案,三名持刀歹徒在银行劫持了一名六岁女孩,正在僵持当中。林风火速带领队员赶到,由于时间急迫,林风提议由自己冒充女孩父亲,换下女孩,然后让狙击手找机会击毙劫匪。于是林风马上换上一身工人衣服,把脸抹黑,冒充女孩的父亲去和劫匪交涉。经过一番谈话,终于说动劫匪放了女孩,换林风当人质。
此时一名歹徒右手持刀,架在林风的脖子上,林风冲狙击手打了个暗号,然后突然对劫匪发难,右手握住歹徒持刀右手的手腕,瞬间发力,疼得这名歹徒手一松,刀掉在了地上,然而,林风忽然发现这名歹徒的右手上有一块伤疤,一块在自己脑海中无数次出现,每次出现都令自己心中一阵感动的伤疤,竟然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
林风脑袋“嗡”的一声,来不及细想,转过身抱住了这名歹徒,就在此时,枪声响起,林风嘴角缓缓流下一道鲜血,恍惚间,林风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十八岁那天,又看到了那张挂着微笑的脸。
一切只发生在短短几秒钟内,那名歹徒也傻了,当他仔细打量起眼前这张涂黑的脸时,疯了一般扯下面罩,一把抱住林风,“大哥,大哥,怎么会是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啊?”
“因为,因为,我,我……我,我是你大哥,我……我们……我们是兄弟。”说完,林风的眼睛缓缓合上,再也没有睁开。
另外两名劫匪被当场击毙,沈孤月被带进了刑警队,自从林风死后,他一句话也没有说。第二天清晨,刑警们发现了沈孤月已经冰凉的尸体,尸体旁边,有一行用血写成的字,“林风大哥,这么多年了,感谢你还记着你这个结拜的义弟,我唯一能为你做的,就是遵守当初结拜时候的誓言,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如果有来生,我还想做你的兄弟,希望下辈子,我们能成为亲兄弟。”看完这行字,在场刑警们无不默然,脱帽敬礼。
后来,在刑警队同林风和沈孤月的家人的协商下,说服的当地政府,将两人合葬于“兄弟石”旁边,墓碑上写着“兄弟二人,林风,沈孤月之墓。”墓碑上还有一张照片,是两人唯一的一张合影,都是高中时的。照片上,林风搂着沈孤月的肩膀,显得高大威猛,而沈孤月的脸上,依旧挂着一丝温暖的微笑,如同二人初见时一样……他们之间的那一份兄弟情,永远留在了“兄弟石”旁,与这块石头一起,永不磨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