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圣诞节前一周,一行朋友以“购物和狂欢”为主题从捷克周边的几个国家赶来布拉格小聚。 见面那天是个星期五,天干地燥人心冷,大家先是三两成撮儿地自由活动,到了饭点儿心血来潮,临时决定围顿火锅儿。捧着手机反反复复几番商量,最后梁哥香烟一掐脚跟儿一跺:“就在民族大道的中餐馆好了!” 大家长声短声一阵唏嘘,他这才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轻咳两声,又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我接到消息直接从家里出发,单枪匹马最先到达。没想到,就在那儿,又见到了失联已久的姑娘米米拉。 此时,她已经长发过肩了,黑丝在头顶挽了好看的簪,腕儿上的刺青也已经洗掉了,眼神明媚异常。她走过来亲热地抚了我的肩,温柔不改地咧开嘴冲我笑,一副风生水起的样子。 我愣在走道上,从头到脚地打量她,看了一遍又一遍——崭新的发型、崭新的面容、崭新的衣着、崭新的气色。然后我的目光连带着往边儿晃了晃,发现一位容貌带着九成新的男人正端立在她的身旁。 她没注意到我浑身自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惊异,侧了侧脸,雀跃似的挽过身边人的胳膊:“这是我未婚夫,打个招呼吧!” 2. 我的一个朋友,姓米名米拉,北京女孩儿,在布拉格电影学院学习电影海报设计。她的父母必定一早便料到了她要走上艺术这条不归路,才斗胆为她取了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怪名字。 米米拉,读上去轻松惬意,但如果掌握不好节奏,唤起来像是打了结巴。 米米拉是我读语言班时候认识的女孩儿,因为性情平稳温和、处事善良正义,不到一年便横扫男男女女,顺风顺水地晋级成了所有同学的好闺蜜。这姑娘样貌普通,智商平平,胸前无大,身后风平浪静。 米米拉胸怀广袤为人仗义,做起事儿来活像个金光灿灿的风火轮儿,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说到她,朋友们总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一类人群——生活女配角。你们知道女配角吗,就是那种为男女一号做陪衬,被《生活大爆炸》里的谢尔顿形容为“淡入浅出”给观众留不下任何深刻印象的人物。 没错,她就是这样一个热热闹闹的“生活女配角”,而在她的身边,总是围绕着那么几个顶天立地的女一号。 然而唯一能够将她区别于路人甲乙丙丁的先决条件就在于,米米拉生性热情似火,天真起来整个儿世界一马平川,温暖起来拥有令八大行星驻下足来捶胸顿足的独门技能。 3. 真正和米米拉联络情谊,是在2011年的冬季。那时候,她已经申请上电影学院了。 我喜欢喝咖啡,她正好在城区大道的兔子尾巴咖啡馆兼职做侍应。在那段寒冷彻骨且前路模糊不明的峥嵘岁月里,唯一开心的事情就是每周一、三、五下午放学后和她肩并肩坐在伏尔塔瓦河畔,一面谈天说地一面连吸带舔碎碎星家庭装。我红唇香烟,刘海遮住半边脸,拉妹光环黯淡,嘬着吸管儿坐在正对面。我努力开创我的性感人生,她穿灰色高筒雪地靴,大脑清澈,眼神无辜,俨然一位古道热肠的倾听者。 大家统统喜欢她,因为她是整个儿咖啡馆唯一一个不会在奶泡上拉花,却见人就会扬起嘴角微笑的姑娘。 米米拉细胳膊细腿细眼睛,工作之余喜欢穿水洗旧的牛仔短裤和淡黄色棒针毛线衣,外面裹着件工工整整的枣红色呢子大衣,脚蹬两坨毛茸茸的灰色的云。一整段挺长的时间里,她都与七八个制作小组的同学住在一间宽阔的苏联式旧公寓里,睡抽去龙骨的床垫,吃拙劣的大锅饭和超市买来的冰冻披萨。那之中有志趣相投的好战友,有暗战不断的反面派,有私人空间感极其强烈的进修小导演,还有她心仪已久却全然不敢展开攻势的“小清新”牌台湾老男孩儿“亨利李”。 我总共也只造访过一次他们的住所。那是在一次大作业的关机派对上,米米拉左手端着香槟,右手杵了杵我的肩,她醉意盎然地猛晃着脑袋:“嘿,我就要搬家了。” 那是她与梁哥认识的第三个星期末,也是梁哥失恋的第三个星期末。当然,后半段儿,他也是赶在分手的时刻才告诉她的。 梁哥在布拉格的一家中国公司做物流,是兔子尾巴咖啡店的常客,那段时间天天光顾,西装革履,咖啡只点拿铁或Espresso。 是米米拉率先动的心,可她不敢轻举妄动,她试着用巧克力酱在拿铁上面画桃心,画坏了一个又一个。 直到有天结完账,她转身就要走,没想却被梁哥突然拽住。他慈眉善目地指着杯子说:“姑娘啊,你可真逗,我平生还是头一次见人在咖啡上画屁股。” 米米拉当场怔住,眼睛瞪得老大。整个儿场面尴尬得无与伦比,她却吱吱呀呀地说不出一句完整话,手舞足蹈地解释了半天,好不容易换来梁哥的一句话:“今天有时间吗?不如一起吃晚餐吧。” 这一年,米米拉22岁,初次恋爱,撞上了梁哥。 4. 米米拉搬去和梁哥一起住,在市郊租了一套六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公寓,房租平摊,生活费基本上由梁哥独自一人承担。虽然算不上富足,却也衣食无忧。他风雨兼程地在外打拼,她也任劳任怨,课业之余做起了快乐的小主妇。 说起梁哥的爱好,倒有点独特,灯红酒绿的食色大欧洲,可他偏偏喜欢吃火锅。米米拉虽然不好这口儿,却也总是欣然前往陪同左右。民族大道的中餐馆儿是大家聚头的指定场所,物美价廉不说,老板本就是成都人,菜品地道,汤料纯正。 大家围着桌子热火朝天吃涮锅,米米拉一定是忙到翻天的那个。梁哥刚要伸手涮牛羊肉,她就抢过瓷盘一筷子一筷子地给他烫;梁哥又要毛肚,她就拿个小漏勺守在锅边儿轮着番儿地等;梁哥说年糕快煮化了,她就挽起袖子挨个儿往大家碗里捞;梁哥说,别光招呼我了,你自己也快吃点儿吧!她二话不说,笑盈盈地捻起一只大丸子,恨不得直接送入他口中。 大家敲着碗筷大肆起哄,搞得梁哥满脸通红。 有一次领了年终奖,梁哥财大气粗地邀请几位好友吃火锅,不用想,拉妹自然紧随其后。席间大家依旧该闹的闹该乐的乐,嬉笑怒骂漫天八卦。饭局末了,我们几个差不多都喝得吊儿郎当了,梁哥大手一挥叫服务员来结账。正要掏钱,半道儿杀出了米米拉。她一把夺过梁哥的钱包,满面红光地叫嚣着:“你的钱你留好,这顿我来慰劳大家!” 梁哥立马拉她过去,伏在耳边说了些什么,没想到米米拉用力摆着手:“什么说好了你请啊,怎么这么啰唆,咱俩谁出都一样!今天我来,如果你过意不去,下次跟我这儿补回来就行!” 这举动弄得梁哥好尴尬,他的脸由白转红,接着又由红转黑,一看拉不住,只好缴械投降。那天晚饭过后,大家扎堆儿去酒吧,他们两个借故推辞,一路沉默到家。米米拉催促他洗澡,他却坐在沙发上纹丝不动。她不明所以地上前帮他脱衬衫,却被他毫无意识地一手拦下,接着长嘘一口:“米拉,我想……我可能真是有些累了。” 挺长时间后的一次小聚,不知是谁无意中又提起了此事儿。梁哥这才跟大家解释,拉妹在饭桌上虽然是万般好意,但这番举动,让他一个大男人的面子往哪儿搁呢? 毕竟正一同经历着好山好水好光景,一句“累了”兴许无以为患。米米拉想了想却也没当回事儿,照样该学习学习,该顾家顾家。 情人节那天,米米拉很好心地邀请我和另外一位单身姑娘去家里吃烛光晚餐。刚在客厅沙发上坐下没多久,梁哥就满身火气地冲了回来。他将手机往桌子上一摔,潦潦草草向我们问了声好,二话不说便将米米拉连推带搡地赶进了里屋。前言欠缺,后语不足,我和那位罩着一脸雀斑的单身女生全然猜不透发生了什么,只好手捧水杯我看看你你望望我。 屋内的争执声越来越大,不出二十句,战火全面爆发。雀斑姑娘被吓了一跳,周身一抖,水杯毫无悬念地滑落到了地毯上。她接着跪下身子不顾一切地拼命擦。还没等清理干净,就看见梁哥挺着个怒火朝天的大脑袋冲了出来。他几步穿过客厅,没顾上看我们,抓起外套就往门边走。米米拉在后面一边追一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玩儿命吼着:“到底谁对不起谁啊,你不就是忘不掉她的样子吗……” 我俩没去追,毕竟是成年人之间的私事,不怎么好干涉的。至于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也就不得而知了。我蹲下身子帮雀斑姑娘清理水渍,等到一切都安顿好了,这才结伴儿讪讪地离开了他们的公寓。 只是后来一次见到米米拉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剪短至耳根了。除此之外,她左手手腕处还多了一块儿莲花形状的刺青。那处藏青色的图案毫无美感可言,远远看上去,更像是一小片丑陋的伤疤。 就因为他说自己独爱短发的姑娘,就因为他说,如果你真的爱我,那就把我的信仰刻入身体啊。他信口胡言,她却当作圣经来听。怪就怪,她总是费尽心思认真揣摩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大家一方面心疼她,一方面又笑她傻。梁哥也就是个道路不明前途未卜的苦逼小青年,和这城市里众多潜质尚未被开发的劳苦大众一样,勉强维持着一份并不怎么合乎心意的工作。就这么一个普通人,你说你干吗要对他俯首称臣唯命是从呢? “你知道吗,他对我而言实在太重要了。”那是她与梁哥刚刚走到一起的时候对我说过的话。有一次,我下课后照例去兔子尾巴买咖啡。店里客人不多,米米拉趁老板不在,忙里偷闲在我的对面坐下。 那时候,他们之间的爱情还是令人神采飞扬的制氧机,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谈论起这段关系,总能引得她笑容满面容光焕发。 “我打小家教严格,中规中矩的,之前没谈过半场恋爱。从青春期那会儿开始,也只是凭借着一部部言情小说体验爱情。到了真该找对象的年纪,害怕受伤不敢亲身试水,只好寄希望于一本又一本的爱情鸡汤。每每遇到看上去无比心仪的男人,第一反应便是回顾书本,对号入座,原地按兵不动,而后对对方的一言一行进行反复揣测。结果呢,却是每况愈下。不是我夸张,形容那段糟糕光景的词,无非就是什么颠沛流离啊、曲终人散啊,仿佛孤独终老注定要成为我命运的最终定义。” 她一口气说完,停顿下来,两步跨去吧台,给自己倒了一杯柠檬水,又郑重其事地在我的对面坐好。 “直到我遇到了梁哥。”紧跟着一声轻咳,像是提示着某种隆重的开场。 米米拉跟我说,那段时间的她真的是身心俱疲有气无力,在爱情与虚晃的河流里苟延残喘地游啊游啊,拼尽全力却靠不了岸。梁哥绝对不是令她一见钟情的那个,但也算是接二连三地在她内心深处撞出了爱的小水花。她一开始其实没想太多,只是在他的咖啡上画桃心,与此同时和自己赌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