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他说我是办公室里最美的女人,我不信,秦曼仪比我还美。这点作为女人,我虽然不愿承认,可它是事实。可他说我的美是来自骨子的淡静,那种美是逐渐向外渗透的,一旦触及就被它打的魂不附体。
也就是气质美女。
他说这些话时我们正一起赶往回家的路上,周围有丁香花绽放的馨香,马路很宽,但很静。他几次试图牵我的手,都被我打了回去。我是不喜欢他的,所以,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一个我不喜欢的男人。尽管他刚才的话的确让我很高兴。但他与我想像中的男人还差那么一点。
我知道,自己是低俗的女子。喜欢高大,干净,阳光的男生。并且他还需要有钱,还要浪漫,即使不能够爱我一生一世,只要拥有过就够了。可他却不是这样的男子。他虽然1米83的身高,但却有张孩子一样的脸。因为常年跑采访,搞的自己灰头灰脸的。更重要的是,家里没钱,据说他的老家在山东西部的贫困地区。父母至今还在农村种地。嫁给一个农村来的男人,我誓死不从。
我们是合作上的搭档,他从事摄影,而我是记者。每天在一次跑采访。他是大学毕业后直接来到这里的。他刚来那阵,唯唯诺诺的一点不像个男人。我也不大和他说话。
有次采访结束后,他突然问我:“你在哪里住?”
“凤台小区,你呢?”
“我暂时没地方住,一直待在一家旅馆,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哦!”
我没再说什么,因为我在考虑要不要让这个男生和我合租。虽然他有点老实巴交的,但人还不错,时间长了觉得还挺可爱。更要命的是,我现在真的无法支付那么高的房费。于是,我说:“我租的房子还有一间,如果你不介意就搬来和我住一起吧。不过客厅和卫生间是我的,厨房可以共用。我们五五分,怎样?”
“好好好,谢谢你。我今晚就过去。”他高兴的越发像个孩子了。
就这样,我和他住在了一起。我还为他立了好几条规定。例如,不准把住在一起的事告诉同事,不准影响对方的生活,每周周末打扫卫生等等,写后完,我拿给他看。他欣然同意。我正要走时,忽然又想起了一件事。我说:“不准带女朋友回来。”
“我没有女朋友”他说。
“哦!”我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点过分。像电视中那些恶毒的女子。于是,灰溜溜,兴冲冲里离开了。
(二)
我们住在一起,很长的时间没有发生任何冲突。因为他真的太谦和。所有的事情都听我的,只要我说不行,他立马停止。我还常常剥削他。他每周三喜欢去超市大购物,买大包大包的东西堆在冰箱内。他总是对我说,你吃点吧。我很高贵地说,不吃。他也不再推让。可是,后来,我竟然会不自觉地偷偷吃点,吃点,再吃点。
有次周末,我下楼租了一些光盘蹲在客厅痴痴地看。边看边吃他的东西。几乎是没有一点意识地,我把他的大多可以吃掉的东西都吃了。更丢脸的是,我一点也不知道,直到我拉开客厅的门看见他刚好打开冰箱门时,我才发现我犯了大错。我正想向他道歉。他却说:“我下楼再买些去,你还要什么?”“不,不,我什么也不要了。谢谢。”
尽管这样,他还是为我买了好多的东西。我从他脸看不出一点的不情愿,我才放心地接受了。
是我留下了他,给了他一个安身的地方,他是应该报答我的。所以,以后他给我什么东西我都欣然接受。并且觉得理所当然。
女人始终是比较贪婪的动物,她在欲望方面是无止境的。我开始无休止地折磨他。说一些小侮辱他的话。例如,你长的像个皮球,你长的像个南瓜,你走路的姿势像熊。你睡觉的时候,哼哧哼哧的像猪在进食。之后,我还不忘记一场恣意满足的笑。有时,我拿袜子塞到他嘴里,在他脸上乱画,把他反锁在屋里不开门。他从来都不生气。于是,我认为他是从来不会生气的。所以更加肆无忌惮了。
(三)
我们去采访,塔山在五一举行集体婚礼。我这样的女人是很喜欢看结婚场面的,喜欢分享那种欢乐的气氛。在我看来世界上最能与人分享的快乐就是婚礼。看着新娘新郎那甜美的笑,我总抑制不住地愉悦,何况是集体婚礼,将有多少快乐可以撷取啊!
我们的采访很顺利,采访结束后。塔山管理部门安排了一次游玩塔山的活动,去什么地方游玩都是免费的。于是,我们放下记者的身份,像一个疯子一样玩了起来。
从第一次见面到这次采访,我们已经认识两个多月了。可在这两个月内,我从不允许他碰我。虽然我知道这是我故作矜持,假惺惺地装清纯。可我还是接受不了他牵我的手,即使在爬山过程中,我也不接受他拉我上去。
我们沿着崎岖的山路一点点向高处行进。管理员说,高处有一座娘娘庙。对婚姻是很灵验的。所以,我奋不顾身地想上去烧上一个大香,让王母娘娘送我一个如意郎君。可就在我们即将爬到时,我一步没走好,从上面重重地摔了下去,滚落在一个满是杂草的倾斜山坡上。那个山坡有许多小树,栉比如林,我被茂密的树木挡住了,要不然我就直直地从山上摔了下去。不粉身碎骨才怪。
我在摔下去的时候大声地尖叫了一下。之后我就懵了,我的头撞在了树上,意识模糊了起来。只能听见他在上面焦急地呼喊。再然后,我真的不记得了。醒来的时候,躺在塔山医院里。医生说歪到脚了,别的地方检查过了,没事。
我们从医院出来时,天已经黑了。我还需要赶回台里写稿,可我的脚真的很痛。他截了一辆车,把我背到车上。我因为极度惊吓加疲劳,瘫软在车内。他把我搂在怀里,我亦没有反抗。那一刻,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安定。仿佛一切都不再重要了,发生什么事情我都可以不再害怕了。
下车时,他又坚持要背我去办公室。被我拒绝了,我一瘸一拐地挪到了办公室。苦苦支撑着把今天的稿写完了。他本来可以回去的,但他一直陪在我身边,直到我写完,我们一起回去。
小区是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的。他在小区门口又把我背了起来。我俯在他的肩上,几乎要睡过去了。他说:“我喜欢你”。我一下子就醒了,耍赖般地说:“有多喜欢”。“非常非常地喜欢”。“废话,等于没说”我说“我很累,赶快回去吧。”他没再说什么。
(四)
我似乎开始接受这个男人了。从头到尾想想其实他还不错,除了穷点外,别的都挺好。可我不想就这样住一辈子租来的房子啊!我至少有自己的家吧。他现在的经济收入还没我多,他拿什么养我。于是,我刚刚萌生的念头又被自己扼杀了。不过我实在不愿意失去这个把我当作一切的宝贝。所以,我就总给他些幻觉,半远半近地活着,不让有别的女人趁虚而入。
可我真的错了,人的耐力是有限的,在经过我对他一年的感情折磨后。他终于发怒了。因为那天晚上我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被他看见。他什么也没说,假装没看见地从我身边走了过去。我当时一点感觉也没有,心里还有一点暗暗地庆幸,幸亏没有和他在一起,自己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厮混,自己连一点反抗都没有。太不男人了。
那天晚上回家,他在喝酒。尽管我不知道是因为我还是因为别的事。我还是很主动地和他说话。并在上楼的时候给他买了一把剃须刀。他接过刀朝窗户砸了过去,把玻璃砸了个粉碎。我大骂他:“你算什么东西,你凭什么扔我的东西。送给你是看的起你,不要太高看自己了。”说完我转身就回了自己的房间。我刚进屋,就听见他在外面咚咚咚踢墙。直到所有的邻居都大声地喊起来。
当晚我想了一夜。我想我完了,他这次真的生气了。他肯定要搬走了,再也不理我了。因为人们常说,像他这样的男人一旦发怒就如火山爆发般的剧烈。可令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打开门,他直直地像个木桩般站在我的门口,低着头说:“我错了,昨晚吓到你了吗?”
天知道,那一刻我是什么感觉。我的身体一阵抽凉,我想紧紧地抱抱他,可我却倔强地说:“你有脾气,我以后是不敢惹了。”“不,不,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吧。”
是的,他依旧像个孩子。那一刻,我就觉得我是他妈,他就是我犯了错的孩子。所以我呼地笑了。他也笑了。
(五)
可我们的关系真的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好像不再像以前那样在乎我了。尽管我说什么他都会照办。可分明能感觉到他不是很情愿的样子。那个时候,我和另外一个男人打的火热,并且我很喜欢那个男人。我想,我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刺激他一下。可我错了,这次我错的不可收拾。
他不是那种知道反抗的男人,无论我与别的男人怎样。他都似乎不关自己的样子。他越是这样,我就越快乐,越肆无忌惮。直到他离我而去。
他要搬家前不久,那个男人甩了我,和秦曼仪混在了一起。当我看见他和秦曼仪在一起时,我假装没看见就离开了。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竟然是和他一样。我也属于不去反抗的人。关于爱情,我们都抱着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从不强求。任由流失。
他搬家了,我那时情绪非常的不好。所以他搬走时,我没有留他。我站在门口,很高贵地他说:“有空常来玩啊!”
台里又来了新的摄影记者,我从此开始和他搭档。不久,别人对我说,他谈恋爱了。我怒气冲冲地想看看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当我在咖啡店见到那个女人时,我笑了,笑的很自豪。因为那个女人又胖又矮,还土里吧唧的。
想找个人气我,也不至于找这么一个丑陋的女人吧。
可我发现我一错再错,一败再败,溃不成军。
他和那个女人结婚了。他和她结婚了,我才彻底明白,我完了。
我们又见过一面。他不见我,我是苦苦哀求的。我像那些怨妇一样,哭着说:“你说过,你是爱我的,你怎能这样啊!”
他说:“她是爱我的,我不能辜负别人的爱。爱一个人太辛苦了。”
关于那个胖女人的故事,是秦曼仪告诉我,她说:“那个女人家在海南,父母经营一笔大生意,属于暴发户,很有钱。她对他很好,她带他回家,她的父母给了他很多东西。并且她父亲常常空运一些补品从海南寄来。女人虽然长的不漂亮,可特别的温柔体贴。一心一意地爱他。”
我又去找他,因为我发现我实在离不开他。我说:“我也会温柔的,我也会对你很好。我们可以没有钱,我不在乎钱,我只在乎你。除非你看中了那个女人的钱。”
他说:“你错了,虽然她即不漂亮,又没气质。即使她连钱也没有,我依旧会选择她。她给我的爱是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而你现在对我的感受只是因为你失去了我。有一天你遇见了一个同样对你很好的男人。你会很快把我忘记的。”
他说的没错,我怀念的,只是那种被呵护的过往,而非他的本人。可上帝作证,我真的爱上他了,真的,现在想起他,我的心依旧会痛。他的故事还会时不时传来,他们过的很好。而我,依旧单身。经历过几个男人,始终不能像他那样爱我。匆匆开始,匆匆结束。我一直在寻找,寻找。后来,终于明白,我在寻找他的翻版。再找到一个像他一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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