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知道了,这么多年,没有人比那小子更爱我,因为爱,他才始终走在我的对岸
那小子是我心里的英雄
16岁春天的午后,奶奶追着我满院子跑,边追边愤愤地说,再让我看见你去找那小子,我打断你的腿。
我跑得欢快,心里倔倔地想,只要我还有两条腿,一定会去找那小子。
那小子是个奶奶爷爷们和爸爸妈妈们都不喜欢的孩子。那小子从小不爱学习,极具调皮天赋,一个大院的坏事都是那小子干的。那小子6岁的时候父母离异,跟着母亲和继父生活,不喜欢那种生活,眼神里总是带着隐隐的邪气。那小子长大一点后不羁而叛逆,不肯回家。可是那小子却很英俊,跑的很快,投篮很准,唱歌好听,爱打抱不平.........那小子是大人眼里的不良少年,那小子却是我心里的英雄。
那小子叫丛林,他让所有大人头疼,却一直让我心动。在我8岁的时候,那小子逗我说,豆豆,你长大了给我当媳妇好不好?我只有8岁的心欢喜得乱蹦乱跳,连声应着,好好好。
可是那小子骗了我,他好象一直都在骗我。在我14岁终于可以勇敢地站在路口等他的时候,那小子却开始每天骑着一辆破脚踏车,带着一个又一个长腿长头发、不爱学习的女孩满街跑。
有天晚上,我终于在我们住的巷口等到了那小子,我从黑暗中窜出来,我说,丛林,你给我站住。
那小子一个急刹车,自行车前轮几乎撞到了我,他的身后,一个长发飞扬,高过我一头的女孩在他的急刹车中跳下来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说,干吗啊你。那小子跟着问我,豆豆,干吗啊你,黑灯瞎火地站在这里,吓我一跳。
我瞪了那小子一眼,找你有事。
有事说吧。
我又瞪了那小子一眼,我要跟你一个人说。
于是那小子挥挥手跟那女孩说,你走吧燕子,我跟豆豆有事。
叫燕子的女孩生气了,朝着那小子的脚踏车踢了一脚,忿忿地说,狗屁事儿,我不走。说完又回瞪我一眼,问那小子,她是谁啊?
那小子一把就将燕子推开了,推得她一个跟跄。我跟我妹有事,要你管。走人!
那小子声音不大,但听着挺有震摄力。燕子撇撇嘴,敢怒不敢言地磨蹭了片刻转身走了,边走边嘀咕,你妹?鬼才信。
我冲着她的背影喊,对,我不是他妹。他骗你的。他就爱骗人,以后别跟他玩了
那小子一巴掌拍在我头上,捣什么乱啊你?说吧,啥事?
没事。我翻他一眼,就是想捣乱。就是不许你带她。
那小子瞪我,造反啊你?
我丝毫不怕,也瞪着他。我从小眼睛就比他大,终于,那小子的眼神败下阵来,叹口气,拦腰抱起我放到自行车的横梁上,说,被你打败了,鬼丫头。
那小子脾气一直很大,可是那小子从小就拿我没办法。我是最最固执的那个小孩,我从小就坚决地跟在他的后面,是他的小尾巴,我连奶奶都不怕,怎么会怕他?
那小子的承诺
我喜欢那小子,我想,那小子也喜欢我,不然他不会那么罗嗦。
那小子不许我迟到早退,更不许我逃课,不许我看不该看的书,更不许我和男孩子约会,他曾经在我们的大院门外打跑了一个等我的男孩.......那小子自己做的事统统不许我做。其实他不知道,那些事我才不屑去做,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可以一直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可却总是不行,那小子长大得太快,他本来就比我大三岁,我刚刚考去他读的高中,他就离开了。
用这样的方式,真的追不上他,除了站在巷口等。可就在我频繁等他的暑假,奶奶窥视出了我的秘密,70岁的小老太太气得大喊大叫,无论如何也不会允许她品学兼优的孙女喜欢上一个坏小子。
可是谁阻止我都不怕,我最怕的是物品追不上他。那小子高中毕业后去自费的管理严格的船员短期培训学校,那小子从小就说长大了要当水手。每个孩子的理想都是年少无知的梦话,偏偏那小子说了就非去实现。
那小子真是很让我生气,那小子真的很让我喜欢。
那小子去了船员学校后,16岁的我开始改变守株待兔的地点,在那个漫长的暑假,开始站在船员学院的大门外望眼欲穿。为了等待,我每天要做着公交车穿过大半个城市。我终于在半个月后的一个炎热的午后,等到了和同伴晃晃荡荡走出校门的那小子。
隔着几米的距离,我大喊一声,丛林。
那小子立刻楞住了,然后冲过来揪着我的头发差点把我揪起来。神经病啊你,跑这里来。
那小子真的生气了,把我弄得很疼。
谁让你不回来。我抽抽鼻子,万分委屈。
回去干吗?回去你老找我,让你奶奶追着你打,好玩吗?
好玩。我固执地仰起头来。20岁的那小子可真高,我要仰起头才看清楚他的脸。一张棱角越来越分明,越来越让我欢喜的脸,带着那种不羁的表情。
那小子忽然把我的脑袋按低下去,狠狠地说,没人跟你闹着玩,以后不许来找我。
就来!就来!我抿住嘴唇,仰不起头也依旧固执。
来也不会见你!那小子说完松开我转有就走。我扯他的衣角,他躲避,我一个跟跄,他慌忙扶住我。我的眼泪忽地就掉了下来。
我喜欢那小子,我以为他也喜欢我,半个多月,为了来找他我的胳膊都在公交车沙锅内被晒得脱皮了。可那小子却这样待我。
看到我的眼泪,那小子一下慌了手脚,伸手去擦,手又停在了半空,说豆豆豆豆别哭了,别哭啊........说着说着忽然声音大起来,喊,哭什么哭,你回去好好念书去,考不上大学一辈子都别来找我。
我的眼泪一下就止住了,可怜巴巴地看看他,那,那考上了就能来找你了吗?
恩!那小子点点头。考上了,我去找你,我送你去上大学。
拉钩。我伸出我的小手指。那小子犹豫了一下,伸出手钩住了我的手。我想,这是一个承诺,那小子从来不会骗人,我相信他。
那小子骗了我
没有人知道高中的三年我怎样度过,忍耐着年少的心对一个人那种深深的想念。那小子在我读到高二的时候真的去跑船了,走之前都没有去看看我。可是我不生气,我知道我和那小子有个三年之约。我等着,用我的方式。
那三年,我是让家长欣慰和骄傲的孩子,奶奶把她一生的手艺都贡献出来,为我做可口的饭菜。而没有人知道,我所有学习的动力是和那小子的约定。
终于,三年后,我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海洋大学。选择去青岛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城市,是那小子出港的地方。我不再需要他去送我,三年后,我打电话对那小子说,你在那里等我吧,我会去你在的城市读大学,然后留下来,到永远。
然后,那个初秋的黄昏,我拒绝家人的陪同,一个人登上了开往青岛的火车,丝毫不觉孤单,因为那端,那小子在等我。
清晨,走下火车。站台上却没有看到那小子的身影,直到列车离开所有人走散,我拖着行李站在那里,连影子都觉孤单。
我想念了整整三年的那小子呢?
走出站台,海边的潮湿气息扑面而来,熙熙攘攘的人群,没有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人。从清晨到中午,打了许多遍,那小子的电话都在关机状态。
由愤怒到失望,终于忍不住拦了一辆出租车说出他的地址。出租车几乎沿着海边穿过了整个城市,才到达那小子上班的地方。
问到第三个人,得到了那小子的公寓号。把箱子放在门卫那里,6蹭楼一口气跑上去,站在他的门卫前大口喘气,然后直起身来用脚踢门。
片刻,里面问,谁?
是那小子的声音,心跳忽然加快。不说话,眼泪却快流下来。
里面传来悉悉梭梭的声音,终于等到门开,冲进去,却被眼前的一幕惊住,太过滥俗的场景,那小子正给一个连脂粉都残了的女人点钱。
20岁之前,我所看到的一切都干净而单纯,可是我已经知道生活里还有许多另为的东西,我一直觉得它们离我很远,直到那小子把这一幕赤裸裸地展现在我面前。
三年后,那小子看到我并无太多惊喜,打发走那个面容模糊的女人,疲惫地舒口气,说,你看,我把接你的事忘记了。
我把手中要送他的白毛衣一把摔到他的脸上,他我见过的穿白毛衣最漂亮的人,那件毛衣,是我自己学了,在很多个做完功课的晚上一针一针偷偷织出来的,我的手都磨出了茧子。夺门而出的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心碎。这个我从童年起就爱着的男人,他用生活的不堪将我的爱情击得粉碎。
那小子,从此以后,他将是我的陌路人。
那小子成为我的陌路人
不知道到底什么才是医治爱情的药,所有能够尝试的方式我一一试遍。我拼命看书,我大声朗读英语,我没日没夜地看电影,我在海水了游来游去.......一颗心,从疼痛到绝望,从绝望到麻木。我变成了一个有着棕色肌肤的短发的女孩,在那的城市的秋天过去之前,因为爱情的伤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模样。
那小子没有来看过我,也没有过只言片语。我终于知道我年少时所有的感觉都是错误,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大人们说的对了,他从小是个坏孩子,长大了是个坏男人。对他的感情,从头至尾,都是我的错觉。
错觉的伤愈合起来也许容易一些。冬天,当寒冷随着海浪袭击而来的时候,我开始和一个长相温良,喜欢用英文唱歌的男生文约会了。这些年,我从来没有尝试接受过其他男孩,不知道他们身上,竟然也有着很多智慧的乐趣。
脸上开始有真实的笑,很多天不再因为怨恨记器起那小子。我终于找到医治爱情最好的药。
有过一年,和唱英文歌的男生越走越近,拖着手去看电影,拖着手去吃饭。有了亲吻,郎才女貌,也被许多人艳羡。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在等待文来约我的周末的黄昏,他的室友急急打来电话说,文出去买东西让人打了一顿,有点重,腿脘还拧伤了。
我冲过男生宿舍的警戒线跑上去看他,进门,看到文脸上有块青,刚要问,文指着我说,你给我滚。我知道我不对,我不该骗你,我是还有另外的女朋友,你可以不跟我好,用不着用这样的手段报复,豆豆,你看起来像个善良的女孩,可是你够狠
我一头雾水,却被他逼得连连后退,他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我,可是我真的很无辜。
走下来,有被管理员训斥一顿,心里忽然醒悟过来,文被人打了,因为他骗了我。我恨别人骗我,可是,谁知晓了其中原委?谁在用这样的方式替我抱不平?
那小子。只有他会用这样的方式。念头一转,飞快拨那小子的电话,却是不在服务区的提示。打到公司问,他出海一个月了,是远洋,要半年的时间才回来。
苦笑,怎么会是他?他早已不再记得我是谁?可是,又会是谁?谁在暗中护着我。
一切终究成了谜语,直到毕业,也令我不得而知。只是在文以后,我在感情上难免小心起来,不想再受到任何伤害,如此,四年的大学就这样过去。没有过那小子的任何消息,我们真的成了陌路。四年后,这个城市不再让我留恋,拿着毕业证的当天,买了回家的车票。
那小子那么爱我
在伤害中成长起来的女子,处处都稳妥了许多。安静踏实,找了一份安稳的工作,接受了长辈的建议,去见那些品质好性格好的男子。
已经忘记了那小子。想起来,也只是年少的一个记忆,不再疼,也不再有任何感觉。他在离开后就没有回过家,这是个不会去爱的人,我想。曾经的他,我并不了解。
2006年的春天,父母引领着认识了嘉良。30岁的男人,读过很多书,事业小有成就。眼神干净,笑容温和。也英俊,行色从容,他的父母和奶奶曾是旧识,用奶奶的话说,从小就是好孩子。
没有什么过分的心动,可嘉良第一次牵过我的手握在手中的时候,心里还是充满了一种塌实而温暖的喜悦。不知道是不是爱情,可是心里,想要跟着他走了。毫无疑问,会是份幸福的生活。
婚期定在2007年春节,因为情感终有所依,又被宠得无微不至,我胖了一些,有点幸福小妇人的味道了。
听从嘉良的建议,婚纱订了粉色,那是一种幸福的颜色。
婚礼如期,按照风俗,中午12点以前,要入嘉良的家门,所以9点便要从自家中出门。婚纱被伴娘小心翼翼地拖着,走到门边,忽然一道身影挡在眼前。
抬头,眼前一阵眩晕。以为是错觉,个子高高的男子,穿手织的白色毛衣站在那里,看着我微笑。
6年后,那小子已经被海浪铸造成神情坚毅的男子,眼神却一如从前。
豆豆,哥来送送你,按照咱们的风俗,应该哥背着妹妹上花轿的。他说着,忽然转过去弯下身来。
所有人都楞住,我的家人,嘉良,还有那么多的客人。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那小子又站起来转回身,说,傻丫头,还等什么,再不出门就迟了。快点嫁了吧。那小子指指嘉良,这小子不错,是你该稼的人。又冲他说,以后欺负豆豆,我不会饶了你。说完,他忽然像小时侯那样,将我拦腰抱起,一步步抱向外面的花车。
那小子的衣服上散发着海水的气息,毛衣的针络那样笨拙,是我年少时一针一针织下的。他抱着我,走得那样从容,忽然低下头靠近我,说,豆豆,原谅我,我一直知道我不是你应该寻找的归宿,你应该拥有一种平静的真实的幸福,而我有颗习惯了漂泊的心。
他伸手,将我稳稳放入车内。
我一直如在梦境,而他的话却让我在车门关闭的刹那清醒,原来这些年所有一切,都是他刻意而为。他拒绝我,他演戏给我看,他找人大了文,他在这样的时候回来用这样的方式送我,是因为他始终都希望我能够拥有真正的幸福。而他太清楚自己,这样的幸福,他给不了我。
车窗外,想再看清那小子的脸,眼泪却模糊了所有的视线。我终于知道了,这么多年,没有人比那小子更爱我,因为爱,他才始终走在我的对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