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晨,我正在体育场跑操,忽然手机响了。看了号码,是位生人。索性接了,却原来是家乡的一位熟人。
我记得他个儿不高,邋里邋遢的,没啥文化,日子过得也不甚好,却偏偏爱侍弄着写稿子。我那时在广播站,多次编过他的来稿,当成简讯的居多。他于是积极性很高,经常在家乡采访。久而久之,他对家乡的风土人情、历史典故以至家庭琐事都很清楚,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亲不亲,故乡人嘛,来县上开会,我总是热情地接待他。
他电话打得很紧,让我赶紧回来,说他来看我,给我送家乡的柿子来了,现在我家门口等着。
啊呀,他果然提着一个很大的兜儿,鲜红鲜红的柿子装得满满的,很沉呢。我忙说,真难为你了。他“嗨”的一声,说难为啥呢,乡上号召发展柿子产业,柿子丰收了,却没了销路,你说这难为农民不?这么好的柿子,满糟蹋了。给亲戚朋友送去,虽不值啥钱,总是一点心吧。他瞅了我一眼,又说,有好多年了,也没见你回来过,我很想你,你的一些同学也想见见你呢。我今来是想跟你谝一谝。我听着非常感动又很心酸。
啊,这么多年了,我也不知道忙啥,很少回家乡看看。
其实我时不时地想着家乡的人家乡的事和小时的家乡恋。一个人时不时被家乡人想着,说明他的为人处事的质量和素质。乡情,什么叫乡情?就是一个身在异地的人同他的家乡人相互想念着的那么一种情感,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给我送柿子的熟人说,前两天他和魁在苹果园里谝时还说到了我。魁一直抱怨我,说我在城里安了家,把老家这条根给忘了。他就不相信一点儿空也抽不出来,应当隔三叉五的回老家看看呀。他说这是没心啊!
这话刺痛了我的心。
魁是我的乡情中常想到的人。我们在赵家庙里一同念了四年书。我上学时路过他家门口,总是进去叫了他一同进书坊。他的家道好,常拿了好吃的东西和我分享。他聪明,肯动脑子,在同学中也有号召力。四年级的时候,我和他同桌,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当时农村很穷,学生常为买不起本子发愁。魁就有了个主意。他带头拿来家里的一把很锋利的刀子,说咱成立一个钉本社,同学们买来粉连纸,咱们给他一裁,然后用针线纳好,就是本子。我很高兴的响应,在纸娄里找了块硬纸板,裁成一个五寸长二寸宽的条儿,写上胜光小学钉本社,挂在我们的座位旁边。老师发现了,直夸我们帮助同学的做法很好。我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事。这是我们在家乡这块贫瘠的土壤里萌发出的一棵想给社会做点事的幼芽。我们果然在人生途中找准了自己的位置。魁虽然只是个小学当校长,在自己的“窝边”干事,可他在家乡人的心目中也是个人才,不简单,不容易。记得去年的什么时候,我们在刘集的集会上不期而遇,很亲热的谝了一会就又拜拜了。魁有句话令我为之一振。他说,被窝被窝,人的被子在哪儿搁着,他的窝就在那儿。你的被子当然在城里,所以你的窝不在乡下……啊,这是我听到的关于乡情的最有趣的哲理性语言呀。
为了补充对家乡人的那么一种感情,我托送柿子的这位熟人,捎回几本我最近出的一册小说合集《世态》,给我的同学、朋友以及家乡的爱好者,也是对家乡的汇报。
我没有料到,当天下午,我的手机就响个不停。第一个来电祝贺的是我的老同学亮。我俩从完小一直念到师范,都在一个班。他小我一岁,个而却高高的,总像大哥哥一样老护着我。到庄里镇那阵,60多里的路程,我两肩并肩而去,手拉手回家。冬天我俩钻一个被窝,真是情同手足。后来我去当兵,他送我一个高级日记本,写上鹏程万里。不曾想自己却厄运缠身。起先是家庭被补划为富农成分,父亲又戴上了富农分子的帽子。他的工作自然是无望了,呆在农村靠挣工分过日子。父亲去世以后他就永远的挑起了家庭的担子。我复原回来,因种种不好说的原因,没有去看望他。我心存内疚的只是常常念叨着他。后来我成了县报的总编辑,他常给我们投稿。我于是知道他的家庭状况稍有好转。我知道他的文字功底,当年和我一样,也是个文学爱好者。如果说我还有点文学成就,与他的帮助是分不开的。让我后悔莫及的是,那年报社在社会上招收合同制记者,我没有物色到他。我遣自己没有乡党之情、同学之情。
这会,亮面对手机,激动地说,我写的小说的人物形象都在自己的家乡,反映的也都是家乡的风土人情,说明心系家乡。他还说他明白了这些年我为啥没回家乡,写作哪能不忙呢。只要能为家乡争口气,回不来也罢。
我说,老同学,你可别作践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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