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一根正在燃烧的蜡烛,我的确要幸运的多。我这个血气方刚的“蜡烛”,已整整在三尺讲台上“燃烧”了十二年,虽未“燃尽”,却落了个力不从心的病,仍在咬紧牙关,继续“燃烧”。
从重返校园那天起,我除了有一个从小父母就给起的名字外,还有一个一直没有掉口的“雅号”——“蜡烛”。“号”是社会有识之士早定的,也是全社会公民认可了点,要求了的,专指和我一样的“男女老少”们。要想摘掉恐怕没那么容易,就像孙悟空的“金箍”,“经”未虽唐僧取回,怎能轻取?神通广大、又能奈何?岂知天外有天,天命难为啊!为了免除身心痛苦地折磨,也只好言听计从、不遗余力,无私奉献了。怨也只能怨自己心必天高、命必纸薄,天生受苦命一个。
既入佛门,就该取经;
既是蜡烛,就应成灰。
这也难怪每当夜阑人静时,校园生活区的房间里,“蜡烛”们个个彻夜灯火通明。也惟有此时,你才觉得这个“雅号”果真名副其实,简直就是恰如其分;也惟有此时,你才会觉得工作着的“战友”们,此时真的有些不似“人”了,不是“肉体凡胎”,反而倒像“流泪”的“烛”了。凌晨,同感。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循规蹈矩而已。
当然,人家不取掉“雅号”就有不取的理由,古人不早就说过“蜡炬成灰泪始干”么。是“蜡烛”,就应该燃尽自己,照亮别人;是“蜡烛”,就应该无私奉献,不求回报;是“蜡烛”,就应该清贫一生,甘愿“流泪”。理是理,只是时代变了,旧的观念也该到变得时候了。反过来想想:“蜡烛”也需要不断添足“能量”,不断“充电”,这才能更好地照亮别人。何况蜡烛有长有短,有粗有细,而卧本来就是其中最短最细的一根。我不想再做那种“流血”的“蜡烛”了,“流泪”那么久了,我担心自己“无物可流”。我想:只要能照亮别人,干嘛非得牺牲自己呢?
一想到“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诗句,我又觉得自己还像一只“春蚕”。可我不愿做那种自私的“养蚕人”光叫“蚕”“吐丝”,不关心其能否“再吐”,能否“吐好”,“吐好”需求什么,还能“吐多久”的“可怜虫”。此外,我也不愿只为了“吐丝”,非要把自己禁闭进那么狭小的角落里,不见他日。作茧自缚“吐丝”,对于像我这样个性的人来说,无疑如杀鸡取卵般得不偿失。我不愿看到这样愚蠢的故事将恶性循环上演。
不做那样的“春蚕”也罢,无路可走,那夜只能重操旧业了。只是希望大家能把“蜡烛”这个“雅号”改改,叫“电灯”,做“电灯”,岂不更好?反正也照亮别人。“电灯”好,好在有源源不断的“电能”供应,无多少后顾之忧,好在能紧跟时代的步伐、进步的潮流。一想到这里,我真不想“蜡烛”般“流泪”,仅为了照亮别人,做个坐井观天的“井底蛙”,可怜可悲的“饿死鬼”,名副其实的“殉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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