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很年轻,在我印象里,一直都是。他姓马,喜欢我们叫他“马哥”,但我们都叫他“小马哥”,他每次都要纠正我们,因为什么东西加个“小”就都变味了,再说,他也不像“小马哥”。
那年刚上大学,屁都不懂,一派畏畏缩缩的样,一个人背包来到省城,来到这所名不见经传的二本学校。父母说上大学,我说好。父母说考个好大学,我说嗯。父母说,必须是一本,我说一定,考不上一本我就叉叉叉。叉叉叉是个什么毒誓,那年头,发个誓就像放个屁,一会就烟消云散。结果,我考了二本,还是刚达线。我当然没有叉叉叉,而是揣着三千块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故乡。父母说,好好念书,将来找个好工作,我说行,接着发狠说,我混不好就不回来。
陌生的宿舍里只有一个人,坐在床板上摁手机。我茫然地四顾看了看,除了六张床板,什么也没有,心说,草。把包一扔,找了个床位躺下。我早上已经浏览了一遍校园,用了不到半小时,比看网页都快。校园的小和烂已经无法形容,跟墙上满是脚印和裂缝的宿舍交相辉映,也跟我犹如死灰的心交相辉映。当时只有一个想法,我干嘛不复读?
正当空气凝结成水泥向我砸来时,宿舍里的另一个声音已经向我发难。兄弟,你玩什么游戏的?小话还是地下党?
我头也不回,没好气地说,我玩命。你谁啊?我们见过吗?
玩命?这么高端?我们见过,就刚刚。
刚刚?
我转头一看,是床板上摁手机的那位。面带嬉笑,一脸天真的痞气。我不知道天真为什么跟痞气能扯一块,但他就是这样,只能是这样。后来知道,他姓马。他就是马哥。
宿舍里的其他人陆陆续续都来了。我以为就这破地方没人来,你看到它的第一眼就不会想看第二眼,可没想到看第二眼的人这么多。晚上大家出去聚餐,庆祝乔迁之喜。互相说道一番后得知,我老五,马哥老六。于是我们叫他“老六”,他不答应,说“老六”把人叫小了,叫我马哥就行。我们大笑,于是叫他“小马哥”。
大学就像看小说,一部烂俗到让人忘了叫什么的言情小说。我们开始了长达四年的看小说之旅。我们暗地里都希望,这部小说的性质是色情,起码能让人激情些。可它就是言情,平静如黑夜中坑里的水,在月亮的威严之下,你看不清它是干净还是肮脏,但总忍不住俯身去看。在看不清干净还是肮脏的青春里,我们过了一年又一年。
马哥从不读书,从不上自习,从不在体育场,从不在学生会,从他来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我虽然也少念书——在那年代,读书是遭人鄙视的,但从不敢像马哥一般嚣张。等到毕业的时候,我们发现,在这部言情小说里,他既不是里面的任何一个角色也不是外面的任何一个看客,他的孤独跟他的天真一样,那么痞气十足。不过也许是我们的错觉,他可能从不感到孤独。
马哥是网游高手,在我一个从不玩网游的人看来是这样。高手和痴迷是两回事,一个痴迷于某项运动的人可能很在行那项运动,但他不一定是高手。因为站在顶尖的人只能是一个,所有人都得排队。但总有插队的,躲过了冷箭暗枪千夫所指之后,他傲然站在了那尖上。我想,马哥就是那插队的。
毕业那年,大家有在找工作的,有在考研的。只有马哥一人,他不慌不忙地做完了答辩,不慌不忙地领了毕业证书,不慌不忙地走出了校园,消失于小贩的叫卖声中。
我在为留在省城而努力,简历四处,却没有一个回音。四年里,我习惯了这里的每一条街,还有街上永远漂浮的白色垃圾和办证电话。然而终究无果,我灰溜溜地回到了县城,回到了我极力逃避的地方。在县城的车站里,我记得当年对父母说,混不好就不回来。真是一语成谶,我胡汉三一无所有的回来了。
在县城里找了一份工作,每天按时上下班,生活虽然清贫但也乐得逍遥,除了得忍受别人的夸张的笑和真诚的同情。在我们那一帮高中同学里,闯南闯北,五湖四海的都有,唯独没有回家养老的。不幸的是,我就是那回家养老的。是的,我虽然年轻,但在养老。
三年后,一个陌生电话打来。我一听,是老六,马哥。
我很高兴,说,草,你还活着呢?
电话那头是久违的笑,马哥独有的痞气的笑,哈哈,我还健在。
久久我们没有说话。这三年里,我试图淡忘学校里的一切,那张毕业照在抽屉里一躺就是三年。即使是马哥,我虽然时常想起他,想起他的天真和孤独,想起他那一脸痞气的嬉笑,想他现在做什么,但这“时常”的频率也已越来越低。我又习惯了县城的生活,就像当年在省城一样。
我想起一事,毕业时我们曾经问他找了什么工作。他总无辜地一笑,找工作?别开玩笑了,我还要多玩几年呢。我们都鄙夷地想道,草,装什么天真。
我说,这几年你在哪厮混呢?当年你宁死不屈,现在能说了吧。
马哥说,其实怕被你笑话,我用打游戏赚来的钱回家养了猪。
我一惊,我从来不知道他打游戏赚钱。我悄声问他数目,他哈哈一笑,也悄声说与我听。我又惊。四年里,我只知道他早出晚归,回来时面上四季如春,一看就是攻城略地后的嚣张神气。没想到他的嚣张竟是有如此的底气,经过我的计算,这厮用四年时间完成了我今后十年要领的工资。靠,这家伙果然是个高手。
我说,你不继续你的事业怎么玩起了养猪,唱的哪出,不做马哥做猪哥?
他说,罪过罪过,完全是意外。
原来马哥心里一直暗恋自己的高中同桌。她曾在他没钱上网的时候资助过他十三块五毛钱,从此那个姑娘就住他心里了。我暗笑马哥也如此纯情,问然后呢。马哥说,然后,我就喜欢上了她,毕业后听说她家里给她在乡里安排了在养猪场的工作,唉,乡下人就是这样,怎么能给女儿安排这么个事呢,以后还怎么嫁人。马哥接着连连叹气。我也跟着叹气,问然后呢。然后,马哥在一怒之下,用自己的全部家当也办了个养猪场,规模之大是那家的三倍以上,马哥顺理成章地把姑娘接到了自己那边。
我心中连连暗叹。我心中顿时崇拜起了马哥,他这事办得太男人了,完全符合电视里男主角的一切特征,霸气、纯情、冲动、胆识,太他妈有英雄气质了。在我的印象里,马哥的形象完全变了,他不再是那张年轻的面孔,痞气的笑脸,他已经不看菜谱看兵法了。靠,这小子。
我又问,那你现在呢,还在养猪?
马哥说,不。我的养猪场破产了,我不懂经营,又被人骗,两年时间,就没了。
我再次被马哥震惊,开始感叹流年不利,天道无常。也是,一个真正的游戏高手是不能成为商人的,永远不能。
我想起那姑娘,小心地问了问。
电话里马哥的声音似乎沉重了些,接着又是那嚣张的痞样。说,我的猪场破产了,她自然也没法呆下去。她爸在城里给她相了亲,对方条件不错,她同意了。
我无法安慰他,我想,他也不用我的安慰。这个家伙,就算老天在他前面设个十米宽的坑,他也会想法跳过去,就算他掉了下去,他也会在壁上用手凿一排洞,不慌不忙地爬上来。
我转过话头,问他,你小子打电话来干嘛,三年不见就这么想我?
他说,哈哈,正是。三年不见所以见见你。我正在用卖猪场剩下的钱做全国旅行,现在刚骑到你们县城,就顺道来蹭顿饭,来接我吧,我在叉叉叉。
我彻底被他折服了,大叫一声,真的假的!这他妈也可以!这么多废话你就在电话里说,就这么烧钱你还旅行?
哈哈,没事。我这张电话卡是路上捡的,我看里面还有几块钱,就便宜你了。而且,马哥哈哈一笑,有些事只能电话里说。
我一愣,一股悲伤不可抑制地袭上心来。是啊,有些事只能电话里说,有些话,见面无法开口。
我冲到他所在的位置,四下寻找。一个穿冲锋衣的家伙在滚滚的人潮缝中向我招手,旁边是一辆破旧的山地车。原来,他根本没有变,还是那么当年的年轻样,一脸天真的痞气,一脸孤独的笑。我向他招招手,视线竟有些透明的模糊。
我找了常去的一家酒店,点了些菜,然后把酒言欢。说是言欢,基本上都是他在说,说他一年来的所见所闻。他基本上逛完了小半个中国,凭着一辆破自行车。风餐露宿无数个夜晚,爬过无数个山坡,一路骑来,放声高歌,好不销魂。我微笑着听他扯天扯地,只是不断地劝酒。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想到旅行,而且一玩就是一年,听他的话似乎还没有结束的打算。他是个冲动的人,但他的冲动片刻就能升级,别人可以自行冷却,他却一直烧着。我不知道这是别人的高明还是他的高端,只知道这家伙永远不会输。
马哥喝醉了酒,趴在桌上呼呼睡着。我叫车将他拉到我的住处,我骑着他的破车在后面跟着。我想象着马哥骑着它逍遥天下的情景,不禁有些向往。但我知道,我永远也不会像他一样,不顾一切地踏上征程。我还得一如既往地上班,挣十年他在学校四年就赚到的钱。
第二天马哥就又踏上了征程,我陪他走了一路,一路无话。到了某个路口,他回头,说,别送了。我停住脚步,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他朝我笑笑,转头一蹬车,悠悠地向前骑进。我看着他的背影,破口而出,马哥!马哥一震,哈哈大笑两声,风驰电掣而去。
大学里的四年,我们都是叫他“小马哥”,不管他愿不愿意。
今天之后,他是马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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