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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花开过

时间:2013-12-13 07:26来源:好心情原创文学 作者:夏诗秋韵 点击:
(一)美丽的邂逅,我记住他 第一次相遇,我便被他的眼神吸引,不能自拔。 新学年第一天,我抱着一摞书,急匆匆从宿舍赶往教室。 路上人不多,我兀自低头小奔着。 在通往楼梯口的转角处,不偏不倚,我和他撞了个满怀。书散落了一地。 对不起!我俩几乎同时说

  (一)美丽的邂逅,我记住他


  第一次相遇,我便被他的眼神吸引,不能自拔。


  新学年第一天,我抱着一摞书,急匆匆从宿舍赶往教室。


  路上人不多,我兀自低头小奔着。


  在通往楼梯口的转角处,不偏不倚,我和他撞了个满怀。书散落了一地。


  “对不起!”我俩几乎同时说出了这三个字,并同时蹲下,捡书。


  出乎意料的默契让我情不自禁抬头看了他一眼。


  我看他的瞬间,他也在看我。


  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深邃忧郁的眼神,似乎散发着无穷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整个灵魂都被他看穿,所有心事都被他洞察。


  脸一热,我本能地低下头。


  “你也喜欢诗?”他捡起我掉落地上的《席慕容诗集》,问道。


  是的,他用了“也”字。正是这个字,让我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动。


  抬头,便看到了他的笑。


  那是怎样的一种笑容啊,温暖,神秘,令人沉醉。更要命的是,他一笑,脸上还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对于脸上有酒窝的男孩,我天生缺乏抵抗力。尤其是这对深到足以装得下我所有少女情怀的酒窝,竟嵌在如此英俊的一张脸上。


  我想说点什么,用以传达内心的惊喜。起码让他记得我,这样,方不辜负这千载难逢的奇遇。


  但是,最终我却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几乎是逃也似地离开的,跑出老远心还在砰砰狂跳。


  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我记住了这个人。尽管彼此并不认识。


  直到开学一周后的第一次班会上,我才知道,我和他竟然同班。才知道,他叫季刘杉。


  那次班会其实也是班委选举会。在那次班会上,季刘杉被任命为班长,而我,则担任宣传委员一职。


  回想第一次相遇时的场景,再想想以后不可避免的接触,我心中陡然涌起一泉蜜意。


  如果说和季刘杉同班这件事让我惊喜,那么,季刘杉在班会上作的一番自我介绍,则让我前所未有地意外。


  原来,他刚从另外一所高中转来。由于成绩格外突出,刚刚读完高一的他,被破格准许越过高二,直接就读高三。


  听完季刘杉的自我介绍,全班一阵赞叹。相信所有人都在感慨,能够从高一直接跳到高三重点班的他,该拥有何等的聪明才智,天赋异禀啊!


  当然,所有人中,包括我。


  (二)敞开心扉,有聊不完的话题


  作为班委会的成员,我和季刘杉交流的机会很多。但,一般都是有关班级和学习的。


  平时见面,彼此打个招呼,相视一笑,简单而自然。谁都没有再提起第一次的相遇,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季刘杉喜欢独来独往,眼神一如既往地忧郁。


  我对这个谜一样的男孩充满好奇,希望有一天能够走进他的世界。


  上天垂怜,机会终于来了。


  一天晚自习放学,为了研究一道数学题,我多坐了一会。离开的时候,教室刚好熄灯。凭感觉收拾好书本,我摸黑走出教室。


  “好黑啊!”走到楼梯口时,我禁不住感叹。


  “今天怎么走这么晚呢?”伴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一束光亮在我的脚下碎成一片。


  回头,便看到拿着手电正冲我微笑的季刘杉。


  “你不是也这么晚吗?”我尽力压抑着内心某种感觉的涌动,故作平静地反问道。


  “我每天都是这个点回。”


  这个回答多少让我有点吃惊。


  “难道天才都是这样熬出来的?”我开玩笑地说。


  “什么天才?只是不想那么早回宿舍罢了。”


  趁着手电发出的那点亮光,我看到他的嘴角微微上扬。


  走到一楼拐角处,季刘杉忽然笑出声来。


  “笑什么呢?”我好奇地问道。


  “想起了第一次见你的情景。”季刘杉借用手电的光线在我脚下画了一个圈,然后,笑着说道,“就在这个地方吧?”


  是的,这就是我和季刘杉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还说呢,明明知道是拐角,你还快马杀过来。”我想用嗔怒的语气,不想却说出了撒娇的味道。


  “不是吧,姐姐。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您横冲直撞跑过来的吧。可怜我这血肉之躯,被你那有棱有角的书撞成内伤,我还没说什么,您倒先埋怨起来了。”季刘杉表现出很无辜的表情。


  第一次发现,他竟这般幽默诙谐。我被逗笑了,是那种真心的笑。


  那天我们聊了很多:生活,梦想,爱好等等。忽然发现我们之间有太多共同点,就在那一晚,我把他视为知己。


  从教学楼到寝室不足一百米,我们却用了漫步一公里所用的时间。


  临别时,季刘杉定定地看着我,眼神严肃而认真。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有一种一见如故的熟悉感。”他说。


  “我也是,我也是。”可能是聊的太投机的缘故,我显得有点兴奋,“就像林黛玉初见贾宝玉时……”


  看到季刘杉脉脉含情的眼神还有意味深长的笑容,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引错了例。


  当时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太丢人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是什么感情,岂能随便拿来自比?这和赤裸裸的表白有什么区别?


  感觉脸部和耳部一阵臊热,我自知再辩解已是无益,索性仓皇逃离。


  “晚安,睡个好觉!”快到女生宿舍楼下时,季刘杉的声音乘着晚风,飘了过来。


  不知道他那晚怎样,只记得我在床上辗转反侧,久久难眠。


  自此之后,我和季刘杉才算是真的熟识起来。


  像是事先约定好的一样,以后每天晚自习放学我们都是一起走。我们之间总有聊不完的话题,只一本《席慕容诗集》就足以让我们聊上三天三夜。我喜欢才华横溢、多情温柔的男生,而季刘杉恰好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我喜欢他。


  后来的一次闲聊中,我问他,为什么他的眼神中满是忧郁。


  他嘿嘿一笑:“有吗?可能是刚到一个新地方,不太熟悉,有点不安吧。适应了就好。”


  “有什么不安的?你现在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班长,享有呼风唤雨的权利,只有别人适应你的份儿,哪需要你去适应别人,对吧?”


  听到我的话,他哈哈大笑起来。轻轻揉了揉我的发,他说:“对呀!”


  那一刻,我真心希望自己变身太阳,永远照耀他的内心。


  季刘杉的适应能力真的很强,这不,短短一个月,他已经和班上的同学打成一片。


  课间,我经常会跑到操场,只为一览他在篮球场的飒爽英姿。


  季刘杉篮球打得很好,动作也很帅。抢球,运球,跨栏,每一个动作都让我着迷。


  季刘杉的眼神不再忧郁,却依旧深邃,如感应了万年磁性一般,吸引着我的视线,我的灵魂。


  (三)我相信,他喜欢我


  月考结束,学校大发慈悲,放假两天。


  这对于我们这些一月才能回家一次的住读生来说,无疑比中了头彩还让人振奋、开心。


  我家距学校并不远,不过三四公里的路程。可恶的是,学校门口没有直达车,每次,我都要徒步向前走一段。


  背着书包,我一边走,一边沉浸在月考留下的遗憾中。


  “林逸薇——”一个声音将我从内心世界拉回现实。


  我四下寻找。


  “在这呢。”


  马路对面的一辆客车上,季刘杉半个身子从车窗里探出,正激动地向我挥舞着手臂,眼神中满是惊喜。


  强压着内心的激动,我故作平静地穿过马路。


  “赶快上来,车就要走了。”他将上身伏下,望着车窗下的我,语气急切。


  我抬头,眯着眼睛,笑着问他:“你知道我家在哪吗?”


  “不是和我一个地方的吗?”他指着客车前面的标牌,一脸疑惑。


  “都不知道我家在哪,就让我上车,你真够可以的。”我指着前方,笑着说,“我家比你家近多了。”


  就在这时,我要坐的公交到了。遗憾地冲季刘杉挥挥手,我转身上车。


  透过车窗,我看到季刘杉的眼神变得暗淡。那一刻,我的心肌一阵收缩,生疼生疼的。


  该死的公交,往常等半天都不见踪影,这次倒来得及时来得快。我也是,车来了,我可以不上呀。或者干脆就和季刘杉上同一辆车,到了终点再坐回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白白的,就这样错过了一次独处的好机会,傻了吧?


  想到这些,我悔得肠子都青了。


  月考成绩揭晓,季刘杉年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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