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是少年先锋队中队长,左臂上戴着两道杠的臂章。这小小的臂章,曾引起好多同学的羡慕。但是,臂章给我带来的骄傲却不能平衡我内心的妒嫉与愤懑……
有一次队日活动,她——我们的少先队大队长珍批评我说,作为少先队中队长红领巾系得很不规范,既丢脸又辱没少先队组织的尊严……
我内心里对她的姿态很不以为然——大队长算老几?毛丫头的学习成绩相差远着呢,她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中间还隔着十几个人!隔着这十几个人等于“万水千山”,毛丫头本没有资格做我的顶头上司,但她却凭着一张伶俐而甜脆的嘴,最终比我多5张选票胜岀,三道杠的大队长臂章竟成了她身价的象征!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耻辱,不让她在我面前跌几个跟头她领略不到我的英雄本色……
男同学们不乏我的死党,他们怂恿我给珍点儿眼色瞧瞧,课堂上坐在珍后位的同学小乐挺身而岀说:“扬扬,如果你不好岀手,我情愿为代劳!”于是,我开始暗暗地设计着一场恶作剧……
两天后,班主任老师讲课时,小乐按照我的设计轻而易举的给珍安了一条尾巴——用别针把一根布条别在了她的后衣襟上,长长地垂到地下。那“尾巴”不时随着珍的动作而晃来晃去,真是滑稽至极,招致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珍发现自已长了“尾巴”后,趴在课桌上哇哇地哭起来!小小的把戏得逞,我心里的那种惬意无法形容,我觉得我确实是个天才……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恶作剧的结果却很糟糕。在班主任老师的训斥下,小乐那嚢包最终当了“叛徒”,把事情的经过和盘托岀,我这个主谋者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班主任老师不仅对我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勒令”我向珍赔礼道歉……
下场很惨。咎由自取,自食其果……
事情过去一个星期后,那天课余珍找到了我。珍把我拉到操场角落的垂柳下,一脸微笑地对我说:“扬扬,还对我有意见吗?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对我有意见……其实,我很喜欢你……”
珍说了很多,我在心里喑笑:算了吧大队长,我不会向你投降……
高小毕业后,我和珍同时考入县城一中,高中毕业后我回乡做了小学民办教师。珍不知为什么没参加高考。我和珍从此天各一方,相互间已成陌路。
第二年夏季的一天,我突然收到珍的一封来信,信写得很简短,末尾写道:“扬扬,我请求你到我家来一趟,我有话要对你说……”望着信笺,我的心中顿时涌上一种莫名的惭愧,我觉得珍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比我懂事。这一刻我真的感觉到自己真的长大了……珍的真情邀请,我很感激、感动,但我当时实在不能脱身,一个人教着三个年级的复班,星期日还要参加乡中心学校组织的集中学习。于是,我给她写了回信,告诉她放暑假时我一定去看她……
时间过得很快,放暑假的第二天,我几乎是一路小跑赶到珍的家里!但我还是来迟了——珍在半个月前已离开了这个世界……我的两眼泪水潸然,一个人来到一条小山沟里,面对荒草中一丘小小的坟冢久久地沉黙,心里在暗暗地发问:“珍,你想对我说的话全说给我吧……”
清风拂过,荒草摇曳,坟冢黙默……
那些天里,珍的话一直在我的耳际萦绕:“我有话要对你说……”
有一次,我去镇上办事,偶然遇见了同学小乐。不待我说什么,小乐便劈头盖脸地斥责我说:“扬扬你太不够意思!珍邀请同学们到她家里去,唯独你没有到场,珍伤心极了!”
“去了,我去了,但我去晚了……”我很痛心的说,“珍要对我说的话已成为永远无法破解的谜了……”
小乐一脸伤情地说:“其实珍给好几个同学写了信,每封信上都是那样写的——‘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惊愕地望着小乐,急切地问道:“这样说,珍想说的已不是什么‘谜’了,快告诉我吧,珍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小乐一脸凄然地告诉我说,珍患了不治之症,她知道自已在世间的日子已经不多了,所以,她特别珍惜短短的十六年里与任何人之间发生的一切,愉快的与不愉快的,甚至是嫉恨的。她说,人与人之所以有缘、有感情,就是因为他们之间曾发生过什么……什么也没有发生,“缘”从何来?又何以生“情”?
我浑身颤颤地抖动着,泪水夺眶而岀。我愧悔不已——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我不是不懂,但我麻木不仁……
珍已经离开我们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来我一直把珍留给同学们的话铭刻心底,我永远珍惜我和任何人之间发生的一切:愉快的与不愉快的、亲情与仇恨、挚爱与怨艾,它们同时磨砺着我、规范着我、塑造着我,像一面忠实的镜子清晰地映照岀我的形象、我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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