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里曾说,有一双美丽的红舞鞋,一旦穿上便会不停舞蹈,直到死去。
对我来说,文字也许就是这双红舞鞋。尽管结缘之初是极不情愿。
那是小学初始写作时,我还是个怯生生的小孩子。
记得第一堂作文课是写自己最熟悉的人,可我搜肠刮肚的结果仅是作业本上歪歪扭扭的四个字:“我的妈妈”,还有斑斑点点的泪痕,以及满地撕得稀碎、卷成团状的稿纸。当老师将匍匐在桌上的我架开,满是同学们的笑声和不解的围观。
已不记得母亲是怎样唉声叹气地将我带回家。作为省级记者协会会员的她,刚刚在股市上赚了一点钱,正需要一个能替她老人家保守家业的人——短短几百个字都写不溜的人显然不合她意。而父亲,曾经的“团系”干部,后来的成功书商更是不解于他才华横溢的文学细胞为什么没有一丁点遗传到我身上。
于是,父母们耳提面命的手把手指导几乎直到月上三竿,眼皮镀铅的我困得昏昏欲睡。睡着后,还是隐约可闻他们房中的哀叹声。
只是其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只靠默写范文应付考试。本来心灵就不丰富的我,怎受得了如此颠来倒去的思维复写?就这样,作文课成了我最讨厌的课程。为什么,写作一定要主题积极、乐观向上?为什么,写作一定要按要求应用各种指定的修辞手法?为什么,写作必须要按老师要求起承转合?一心疑窦丛生的我,还得老老实实按背好的范文,掐头去尾、改头换面、依葫芦画瓢地呕心沥血。
许是祖辈不忍见我写作如上刑,便嘱抄写古书,篇幅不限,题材无规,抄多少算多少。初时尽管不解,毕竟少了思索,刷刷几笔即是洋洋数章。“直下襄阳至洛阳”的快意,算是享受了。
后来一日,再遇作文,下笔自如,仿佛神助,才知是“抄功”积累日久,已然默化蝶变。课后评比,师者惊诧,全班朗读,同侪叹服,方明“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之理,古今亦然。至此,我爱上写作,一发不收,竟也坚持十余年矣。
红舞鞋让我舞动,让我美,让我留下生命每时每刻喜怒哀乐。
我爱写作,我爱美,爱这命运花园赐予的每一点宝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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